不得不说我离小说界的典型太监也只差半步了。可惜,行刑者还是不够果决,或者说我足够男人(笑)。 本来发上这章上架感言之前是要写上一章的,只可惜,我以为的年前与事实上的年前实在相差太大,以至于只能先发上架感言了。究其原因,还得怪没有存稿的那个家伙。我忍不住沉思,那个家伙为何如此猖獗,究竟是谁给他的面子? 如此这般,我想明白了,原来这就叫作家,可以被读者贬低,也可以被读者纵容,甚至可以赞美。更甚者,我可以从一个男人变成女人,只要被赋予了权柄。 周树人做的与我鲁迅有什么关系,不外如是了。还是不得不感慨一句,这就是作家!我不喜欢用作者,因为家是聚集,者是孤独。(绝不是因为家更高大上这样,嗯) 咳咳,回到正题。感谢若叶老大让我上架,居然——我忍不住...
甲问你为什么要修仙呢?高天赐答道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甲问真的?高天赐答道当然!甲问真的是真的?没有别的原因了?高天赐四下看了看,周围没人,于是又回答道修真的妹子长得都好看!甲问原来你是想双修?太龌龊了吧!怎么可能!高天赐正色答道我是想要群修!...
遥远的太古时期天地方开,混沌初判,各大种族天骄辈出守护着最后荣耀的巨擘们相继陨落,人族乘势而起,然而海量的灵气却随之深埋进九地之下,善者为龙恶者为煞。...
电影电视真人秀,总有几个喜欢的女主,总有几个想抽的男主,这就是我的天堂...
好不容易逃出那个不沾凡尘大哥的手掌心,千黛决定赖在北疆,安心做一个米虫,可没想到,一转眼就给自己同胞哥哥给卖了。哎喂!人家成亲她抢婚,别人养包子,她的儿子却给情敌给抱走了。千黛表示,她有一种淡淡的忧伤。醉卧红妆书友群189221136。欢迎大家!...
我本以为,神道无魔,神心明,自有善果。我本以为,诸神平等,哪怕隐忍,便可换来安宁。我本以为,我可以用一世来守护她。直到这一切都被破灭,我!岂能饶你们不死!PS这里有个爱美腿的色剑仙,有个波涛汹涌却剑意无双的美人儿,有个痞到极致却拿一个馒头拜把子的妖猿,有个蹲在壁画前十年未进而一朝问鼎天下的色胚感谢腾讯文学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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