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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粥是我熬的。”
“别闹,人家把材料都准备好然后你下锅一煮这就算你熬的了吗?不诚实。”
纪凝叹了一口气,“亏我今天还很惊喜呢。”
纪凝笑了笑,隔着餐桌握住了他的手:“不过今天怎么回事?怎么忽然想到准备这么一桌?平常不都是阿姨来家里做的吗?”
似乎是被揭穿了有些气馁,顾征也笑了一下:“想给你庆祝一下而已,你拿了两个奖总该庆祝一下。”
纪凝听到这话仍然挺开心:“那很好啊,谢谢你了。”
顾征反问:“我有什么好谢的?”
“谢谢你这么好啊。”
纪凝忽然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我这里虽然看起来春风得意,但只有你知道我刚刚经历了什么,我失去了我的父母——虽然他们几乎不存在过,但那毕竟是我的父母,从这以后我就只有你一个人了。”
纪凝把面颊贴在顾征的膝上,像只煨灶猫似的蜷缩成了一小团,只有一双眼睛还是大而明亮,这使她越来越像一只猫咪了。
一只无家可归却又娇怯怯的小猫咪。
顾征忽然很想伸手捏一捏她的鼻尖——他也确实这么做了,虽然招致了纪凝无谓的反抗:“你干嘛?”
顾征却答非所问:“我们改天养只小猫吧,你喜欢哪种猫?”
纪凝同样的答非所问:“我喜欢狗。”
“布偶猫还是英国短毛猫?俄罗斯蓝猫也不错。”
纪凝一下子就中了套:“我觉得大街上那种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也不错啊,多可怜啊,可以捡一只回来养,没有必要追求什么品种,土猫比较好养活。”
“那捡回来之后得先去医院打疫苗,洗干净之后才能养,不然可能会有寄生虫之类的。”
纪凝点点头:“这倒是。”
她在下一秒忽然反应了过来:“不对啊,说好的养狗呢?”
“谁说要养狗了?”
纪凝顿时失去了刚刚的温婉可人,拍案而起:“我说的!”
顾征把头偏了过去,自觉有些夫纲不振,算了,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毕竟现在还住着人家的房子。
《红楼梦》里说得好,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
纪凝一看他听了话,立刻乘胜追击:“你喜欢什么狗?”
顾征想了想,他似乎并没有和狗有过太多的接触,也谈不上什么好恶,但本着以小为美的原则,他提了几个中肯的意见:“我认为博美和比熊之类的应该不错,家里地方不大,养小型犬比较好。”
纪凝点点头,表示对他的意见很赞同:“你说的很对,我看我们下楼捡一只流浪狗吧。”
顾征:“……”
纪凝在某些没什么卵用的方面是个很雷厉风行的人,二人吃了一顿酒店外卖假扮的家常菜后顾征就被纪凝拽下了楼,下了楼顾征才知道她这是早有预谋,小区的绿化很好,树木茏葱的,纪凝三拐两拐拐到一片草坪上,准确无误地找到了一只小狗:“我已经好几天看到这只小狗了,它妈妈前些日子生了好几只,最后只活下来一只,我给它们喂过火腿肠,后来它妈妈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顾征环视了一下四周,小区地处交通发达的商业区,周围交通非常发达,大狗很有可能是在出去觅食的时候被抓走了或者遇上了车祸,不然一般不太可能扔下这么一只小狗不管。
不过他没对纪凝陈述这个结论,只是拿起那小狗看了看,这是一只不知道什么品种的串串或者土狗,总之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毛色是白的,在耳朵尖夹着一点灰色——总之看起来不太上得了台面,跟他预想中的宠物不太一样。
纪凝见他有些犹豫,立刻开始陈述此狗的好处,明明她也只是和这狗萍水相逢的交情,却生生把此狗夸成了狗中天仙,世间罕见。
顾征听得心浮气躁只想堵上她那张舌灿莲花的樱桃小口。
嗯,用什么堵呢?这倒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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