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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辽水,此去咸阳五千里。
来时父母知隔生,重著衣裳如送死。
亦有白骨归咸阳,营家各与题本乡。
身在应无回渡日,驻马相看辽水傍。”
想想那个场景士兵们渡辽水去打仗,离家五千里,出发时父母就知道,这一去可能就是永别,所以给孩子多穿几件衣裳,像办丧事一样送他走;就算有幸把尸骨运回去,也是在墓碑上写个家乡的名字;更多的人,站在辽水边,望着家乡的方向,再也回不去。
王建写这首诗时,手里握着的,可能就是某个阵亡士兵的家书——那些没寄出去的信,字里行间全是对家人的牵挂。
他还写《凉州行》,骂边将的荒淫
“凉州四边沙皓皓,汉家无人开旧道。
边头州县尽胡兵,将军别筑防秋城。
……驱我边人胡中去,散放牛羊食禾黍。
去年中国养子孙,今著毡裘学胡语。”
边将们只顾着自己享乐,不修边防,让胡兵占领了州县,还把老百姓赶到胡地,让他们学着说胡语、穿胡服。
王建在诗里没喊“边将无能”
,却用“去年养子孙,今著毡裘”
的对比,把边将的罪责骂得明明白白。
在幽州的十三年,王建从一个二十岁的书生,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的脸被风沙吹得粗糙,手因为常年握笔、写文书,磨出了厚茧,眼睛里也没了早年的青涩,多了几分沧桑。
他寄回家的俸禄,让母亲的日子好过了些,可他自己,却常常在夜里失眠——他见过太多死亡,太多分离,太多苦难,这些都像石头一样压在他心里,只能靠写诗来排解。
有次他跟着军队到了一个叫“蓟门”
的地方,夜里睡不着,走出帐篷,看到月亮挂在天上,照在荒凉的边塞,突然想起了远在颍川的母亲,想起了学馆里的张籍。
他掏出纸笔,借着月光写了首《蓟门行》
“蓟门逢古老,独立思氛氲。
一身既零丁,头鬓白纷纷。
勋庸今已矣,不识霍将军。”
他觉得像个“古老”
,在边塞待了这么久,功业没成,头发却白了,连当年崇拜的霍将军,也觉得遥远。
可也就是这十三年的边塞生活,把王建“磨”
成了真正的诗人。
他不再是那个只能写身边小事的寒门书生,而是能看透社会现实、为底层人说话的“写实诗人”
。
他见过士兵的苦,后来就能写百姓的苦;他见过边将的贪,后来就能写官吏的恶。
这些经历,成了他后来创作“乐府诗”
的家底——那些从刀光剑影里长出来的诗,比任何华丽的辞藻都有力量。
贞元末年,刘济去世,幽州军镇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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