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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剑挑烽烟 高适的逆袭人生(第1页)

唐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深秋,梁宋(今河南商丘)的田埂上,26岁的高适扛着锄头往家走。

风卷着枯黄的稻穗打在腿上,心情郁闷——今年收成又不好,地里的麦子稀稀拉拉,连给母亲熬粥都不够。

他裤脚沾着泥,怀里却揣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是刚写的诗:

“兔苑为农岁不登,雁池垂钓心长苦”

走到家门口,就看见母亲坐在门槛上补衣裳,线都穿不进针眼里。

高适赶紧放下锄头,接过母亲手里的针线:“娘,我来。”

母亲看着他,叹了口气:“儿啊,别总写那些没用的诗了,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他点点头,夜里躺在草席上,借着油灯的光,还是忍不住往纸上写——他心里憋着股劲儿,总觉得不该一辈子埋在土里。

20岁那年,高适带着仅有的碎银子,背着书囊去了长安。

他以为凭着自己的诗才,总能谋个差事,却没想到长安的门,比梁宋的田埂还难跨。

他住在平康坊最便宜的客栈里,每天天不亮就去拜访官员。

有次去见一位姓王的郎中,门房斜着眼看他,手里的鞭子敲着门槛:“就你这穷酸样,也想见我们大人?”

高适拿着怀里的诗稿,脸涨得通红,却没敢走——他从梁宋到长安,花光了所有积蓄,要是见不到官员,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

等了三个时辰,才看见王郎中醉醺醺地回来。

高适赶紧递上诗稿,王郎中扫了两眼,扔在地上:“写的什么玩意儿?边塞、打仗,长安人不爱看这个!”

诗稿落在泥水里,字迹晕开,高适蹲下去捡,手指都在抖——那是他熬了三个通宵写的,每一个字都藏着他的志向。

长安的日子,过得比梁宋还苦得多。

他没钱买饭,就去书铺抄书换馒头;冬天没炭火,就裹着破棉袄在油灯下看书。

有人劝他:“高生,回梁宋种地吧,长安不是你待的地方。”

他却摇摇头:“我就不信,凭我的笔,写不出一条路来。”

后来他没钱住客栈,睡在破庙里。

有天夜里,下起了大雨,庙顶漏雨,他把诗稿抱在怀里,缩在墙角。

听见外面有人唱歌: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他探出头,看见个穿白衫的人,手里拎着酒壶,正对着雨唱歌——那是李白。

两人一见如故,李白拉着他喝酒,听他说梁宋的田、长安的苦,拍着他的肩说:“兄弟,别愁!

你的诗里有劲儿,将来肯定有人识你!”

后来又遇到杜甫,仨人常在梁宋的田野里骑马、打猎、喝酒。

李白喊着要“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杜甫叹着“朱门酒肉臭”

,高适就跟着拍桌子,说:“将来我要去边塞,拿剑打仗,用诗写尽那里的事!”

30岁那年,高适终于等来了机会——蓟北(今河北北部)招幕僚,他没跟家里说,收拾了个小包袱就走了。

那是他第一次见边塞,风里带着沙,吹在脸上像刀子般,远处的长城蜿蜒在山里,就像条沉睡的龙。

刚到军营,他就跟着将士们去巡逻。

有次遇到契丹人偷袭,箭雨“嗖嗖”

落在身边,一个小兵替他挡了一箭,倒在他怀里,嘴里还喊着“护着粮食”

高适抱着小兵,看着他胸口的血染红了衣裳,就懂了什么是“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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