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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无它——就在今天,他们彻底结束了长达几百年的黑暗时光,再不用活在血族的阴霾里。
在教会的带领下,维拉镇附近的最后一只吸血鬼被成功清缴,往后人们不必在家门前挂满大蒜,也不用花大价钱买银器与祷文防身。
不止是普通镇民开心,神职人员亦是如此。
商贩与镇长、乞丐与骑士、修女与牧师……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
看到这一幕,虞穗穗恍惚间觉得自己也要随大流高兴一下。
——如果她不是那个被清缴的吸血鬼的话:)
当然,比起吸血鬼,她更喜欢称呼自己为“血族”
。
似乎是她们这个氏族的通病,喜欢好听的名字,好看的花,以及好喝的血液。
这就是虞穗穗倒霉的地方了。
她睡了将近十年,刚从棺材里爬出来还没开始进食,就被一群傻哔——连人带盒往教堂里扛。
她有一肚子话要讲。
“你们为什么觉得我会咬人?”
穗穗一只手撑在着自己的六边形棺材板上,“纠正一下,我从来不喝没有处理过的血。”
这倒是实话,自从成为血族的那天起,她还没咬过谁的脖子。
她刚来到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不死生物,太突然了,连一点转变的前摇都没有,虞穗穗自然便保留着人类的进食习惯。
比如喝血要加糖加奶加蜂蜜,天冷热一下,天热冰一下。
见被捉的吸血鬼开口说话,牧师和修女们纷纷低下头不敢看她。
这只吸血鬼有着苍白的皮肤和绯色的瞳孔,穿着黑天鹅绒的哥特小礼服,裙摆盖住膝盖,脚上是一双同色系的高帮皮靴。
神官大人不在,押送队只当这是个危险物品,完全不敢接她的话。
他们视线游离,有的平视前方,有的躲躲闪闪——反正就是不看棺材里的吸血鬼。
吸血鬼又说了几句,发现身旁这十来个穿着白袍的人类一言不发,根本就是把她当空气。
穗穗:……
行,我们谁都别理谁。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听到有人说了一句:“看呐,前面是神官大人!”
-“多亏了神官大人新发明的祷文,我们才能捉到鸢尾城堡的吸血鬼!”
-“对啊对啊,以后晚上再也不怕被咬了。”
-“前几个月那个来维拉镇的吸血鬼真可恶,这种邪祟最喜欢挑衅教会了,专攻击我们神职人员。”
-“好在神官来了,光明女神保佑我们。”
……
-“感谢光明女神。”
-“感谢神官大人。”
人类们满脸虔诚,右手放在左胸的金色纹章上,似是在祷告。
[§
,,犹如春风拂面。
实际上,对方长得很合穗穗的胃口,可现在她只有三个字要评价:小白脸。
再加三个:狗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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