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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子墨你清醒点,别想起一出是一出的,你和瑾文姐真的不适合。”
虽然在餐厅里大圣完全就是一副要大闹天宫的样子,但是进到巷子里后,他冷静了不少。
“……”
邓子墨没急于反驳,他知道自己只要一开口,难免又会吵起来了。
两个多年的好基友,在游戏里就特别有默契,这么多年了,邓子墨换了好几拨队友,大圣的游戏技术绝对不是最好的,但唯独他是邓子墨的老牌搭档,这不是没原由的,大圣稳一点,子墨燥一点,合作的时候就中和了。
沉默期间两个人都没吱声,好友之间的冷处理反而是比较好的方式,大家都给彼此留出冷静的时间了,大圣靠向围墙,缓缓蹭下去,最终蹲在石板地上,食指交叉,仰望着天空。
“我……”
他叹了口气,后脑勺抵着砖头垒成的石墙,黑框眼镜挂在鼻梁上,有点落寞。
“子墨你知道吗,我始终没有去追求瑾文姐,就是因为我比她小。”
“她已经进入了需要稳定的年龄了,而我除了叫孙大圣这个牛逼名字外,既不能大闹天宫,又不能七十二变,说到底就是一卖房子的,根本不具备生活稳定的能力,而且短期之内,我很难有大改变……”
“坦白的说,咱俩这岁数耗个几年都没关系,但是瑾文姐和咱们的情况不一样,漂浮不定的未来就是对人家不负责任,子墨如果你真为她好,就好好想想吧。”
这番话大圣说的并不容易,他也想像《西游记》里的孙大圣一样潇洒自在,霸气外露,他也想像《大圣归来》一样来次翻天覆地的逆袭,但是这里不是妖魔鬼怪神仙佛祖的年代,生活本身就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小说里你可以弃文,电影你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生活中呢,你可以说这日子不过了吗?
一辆车子拐进小胡同里,鸣着喇叭催促两位年轻人闪开,邓子墨为了让路也贴到了墙上,蹲在了大圣的身边。
他能感觉的到,大圣比他认识范瑾文要早的多,也许也有过狂热爱恋的感觉,只是他没有选择去追求,而且让感情渐渐趋于平淡,献上一份祝福。
不知不觉间,邓子墨的心里泛起酸涩,他同样看向天空,和大圣看着同一番景致,却因人不同,景致也截然不同。
“大圣,这次就算你磨破嘴皮子,甚至弄死我,也无法阻止我继续爱她,我无论如何都要追到底了。”
说出这话的时候,邓子墨自己都吓了一跳,果然爱情能把人塑造成艺术家,肉麻至死。
撑着膝盖站起来,蹲久了有点腿麻,他转着脚腕,有意放松了语调。
“其实说了那么多,还是我一头热的阶段呢,我是真心喜欢上了瑾文姐。”
说着邓子墨耸耸肩膀,“可也保不齐人家会拒绝我,但就算是拒绝了,我也要和范瑾文说得清清楚楚的,让她知道我的心意。”
邓子墨和大圣的区别就在于此,他们看到的景致也有所不同。
……
孙大圣无奈的摇摇头,他撑着膝盖冷哼了一声:“子墨,我真的很想弄死你啊。”
“不过在那之前,先拉我起来,我腿麻了。”
“哈哈。”
邓子墨笑得前仰后合的,他伸出了手。
有时候,好基友之间的默契就是这么奇妙。
*********
回家前邓子墨有意在小区附近徘徊,他等着范瑾文下班回家。
看着时间,掐指计算,从范瑾文平时到家的时间推算这会应该快到了。
他认真识别着每一位路过的行人,而小区的保安也认真识别着鬼鬼祟祟的他,双方暗流涌动。
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时,邓子墨就灿烂了,他快步跑过去,却察觉到了一点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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