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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且不论千钟的□□颖悟,单是她学识字的决心,就足以令庄和初深信,无论有无监督,她都能尽到十二分心力去做。
庄和初仍要检查,便是想要查一查,在这十二分心力的作用之下,这多少有些离经叛道的学习法子,用在她的身上是否真能奏效。
教书一事,传道受业解惑,从笼统上看,无非是要将自己领悟的学问尽可能多地传授给学生,那么为人师者,一面不辞辛劳地倾囊相授,一面严格督促学生勤学苦读,便是正途。
可若从细微处看,又不尽然。
人人天资秉性不同,背景经历迥异,就好似松茂于山,荷盛于水,其中差异之大,纵是桃李满天下之人,也不敢轻下断言,原有的经验中,就一定有一套能全然适合眼下的这株幼苗。
光阴至珍至贵,比光阴更为珍贵的,是初学时那股跃跃欲试的蓬勃劲头。
若因方法不适而磋磨了这劲头,那实在可惜。
庄和初在书案后坐定,便将手中这叠书稿倒扣下来,转手从旁拽过一页空白纸笺,在笔山上捉起昨日誊抄这叠书稿时用的那支短峰小楷笔。
干透的峰毫自水盂里润过,拭去多余的水,转至砚池里深蘸几下,又顺着砚边细细刮去余墨,才被那执笔之人送上纸页。
庄和初边思量着,边端端正正写下与书稿上大小相当的十个字,温声唤那惴惴立于案前的“幼苗”
来看。
“来认一认,看能认得多少。”
终究是生平第一日与文墨为伍,千钟对字的熟悉,还远没到可以倒着将它们认出来的地步,小心地往庄和初身边绕去时,紧张得走路都顺手顺脚了。
待拧顺了看字的方向,目光往那十个与书稿上笔触全然一样的字上一扫,千钟那颗快从嗓子里跳出来的心一下子稳当下来。
庄和初写的这十个,都是“天人日月”
一类,笔画简单,又在字形与字义之间能产生些许联想,且在这一回的书稿中频频出现的字。
梅重九在第一遍讲完时,因着频繁重复,她就已经能认得不少了。
看着这十个字,千钟仿佛已闻见了晚饭的香气,信心一提,底气十足却也还是小心谨慎地一个个朗声念了出来。
听她念完,庄和初面上毫无波澜,也不说对与不对,转又落笔写出十个。
“再看看这些。”
许是觉察出了她心中窃喜,这回落在纸上的字远不是那么简单了。
如果说拿人作比,上一回的十个字,是在沿街各固定摊位的小贩,每每只要从那里经过,就能瞧见他们,所以对他们的长相性情和买卖都很是熟悉。
这一回的十个字,就好像是那些门脸儿堂皇的铺子里的店家。
瞧着大概想得出是在哪里见过,但因为他们常日只在铺子里待客,在街上露脸不多,都扎在一堆里的时候,想要辨清他们谁是谁,着实要好好回想一番,弄不好就要对错了号。
千钟越是竭力回想,越觉得脑子里一片混沌,就连方才还觉得甚是清香的墨味,这会儿闻着都觉得呛得慌。
辨来认去,十个里头连认带猜,到底只说得出六个。
庄和初还是不动声色,那张轮廓依旧温和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一毫不满,却一样也寻不到一点尚算满意的迹象。
越是无从判断,越是没法儿往好处想。
千钟正惴惴地想着如何找补一二,就见那双指节分明的手又将纸笺拖回到他自己面前,再一次执着笔,又朝纸面上落去。
这回就更难了。
要说上一回的十个字是那些不常在街上露脸的店家,那这一回的十个字就是各大衙门里的官老爷了。
出门前呼后拥,进门大堂高坐,本来见的机会就少,他们一出现还总能让人眼花缭乱,看不真切,就是使劲儿去想,也只能想得出一个隐约的轮廓。
这十个字朝她面前一送,庄和初就见她那副灵秀的眉眼纠成了一团,不多一会儿,一双手也不由自主地绞住了衣摆,就连耳朵尖儿上都冒出了一撮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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