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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唱歌的安浔不是很懂,他点头“哦”
了声,提醒闫贺安:“唱完别忘了去买菜。”
闫贺安服了:“……喂你今年八十吗,你这个没生活乐趣的家伙。”
安浔背上包往教室外头走,留闫贺安一个人在那表演。
“你又不知道去哪儿,走那么快干嘛?”
闫贺安跟上去,胳膊勾住安浔的肩膀,搭着他往前走。
“所以去哪。”
安浔冷静发问。
闫贺安属于走哪看哪的类型:“呃,随便找一家离得近的呗。
你知道附近有哪家有好吃的吗?”
安浔瞥了闫贺安一眼,满脸写着“你看我像是会给你推荐在哪唱k的人吗”
。
他无言:“你不是去唱歌的吗,为什么不找设备好曲库全的,反而问有没有好吃的。”
闫贺安这个人简直是没有逻辑。
“你不懂。”
闫贺安摆摆手,表示跟安浔没法沟通,“唱歌的时候吃东西快乐会加倍。”
他描述的时候很显然是想起了愉快的回忆,眼里直冒星星,自顾自搁那傻乐。
安浔看着闫贺安,有点理解为什么医生说养猫或者狗会给人疗愈感了。
嗯,脑袋一根筋的动物无论大只还是小只,都很容易快乐的样子。
第26章
最后闫贺安在网上简单查了查,跟安浔一块儿骑车去了附近的大型商场,四楼就有ktv。
“正好买点东西带进去吃。”
闫贺安看了眼时间,还早。
说好的劳逸结合,安浔不干涉闫贺安,他怎么开心怎么来,都随便。
商场里人满为患,穿校服的倒是不多,绝大多数是大学城过来的。
闫贺安拉着安浔一层一层转悠,没多久俩人手里已经拎了一大堆吃的喝的。
安浔他妈文静雅三天两头加班,昨天跟他说过近期都是九点以后才回家,让他自己吃,闫贺安更是没人管,俩人在商场里晃晃悠悠,没人催他们回家,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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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浔知道闫贺安喜欢听歌,吉他和电子琴后头就放着一台黑胶唱片机。
照片墙一侧的储物柜上摆满了闫贺安收藏的唱片。
听闫贺安唱歌倒是不无聊。
实话实说,闫贺安唱歌挺好听的。
安浔有时候挺服闫贺安的,哪怕他自己一个人唱他也完全不尴尬。
安浔安静坐着听,他自己也能嗨。
闫贺安跟着节拍轻点头,边唱边吃,吃着还不忘哼哼。
没听多久安浔就发现了,闫贺安的听歌取向没什么规律可言,流行,r&b,电子,乡村,甚至是摇滚,没有他不听的。
“唱一首呗安浔,唱首歌要不了你的命。”
闫贺安彻头彻尾e人,一路燃烧生命到赤道。
他举着麦克风,把另一个麦塞到安浔手里,弯腰拿起桌面上的饮料,咬着吸管含含糊糊嘟囔,指着自己的喉结:“虽然头一回有一个人唱全场的机会,感觉也不错。
但是你听听我这动静,再唱下去我嗓子该废了,你唱首歌救救我。”
安浔握着被闫贺安硬塞过来的麦,到底没再给闫贺安泼冷水。
对方唱得正高兴的时候,被拒绝会扫兴的。
他起身选歌。
安浔不常听歌,主要是没时间和精力。
他连最近新出了什么歌都不是很清楚,不像闫贺安一样看上去是全球小曲库,体力够的话能一直唱到时间的尽头。
他听歌的记忆,大概就是主要来自于在烧烤店打工时,店里放的歌。
再就是很小的时候,家里的车还没有卖掉还债,他妈总是在开车时放一些她喜欢的歌听。
人总是在年轻的时候爱听新歌,年纪上去了以后,爱听的依然是年轻时听的歌。
文静雅二十岁时的歌单,和四十岁听的歌单是一样的。
大概因为歌曲就像是一台免费的时光机,听到某一首歌的时候,就能把人短暂的带进回忆里,恍惚梦回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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