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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致森:“当然。”
上楼进门,宁知远脱下西装外套,随手扯开领带,看到了玄关的柜子上自己的一个领带夹,应该是上次来时落下的。
还不只这个,这个家里落下了越来越多属于他的东西,他还留了一些换洗衣服在这里,家中基本的生活用品现在也都是两份的,虽然他可能一两周才会过来一次。
一点一点入侵岑致森的生活,原来是这样的体验,很叫人愉快。
“在想什么?”
岑致森问他。
宁知远将领带也扔去柜子上:“回忆一下上次来是什么时候,有点不记得了。”
“十天前。”
岑致森立刻给出答案。
“你确定?”
宁知远有些惊讶,“又每天掰着指头算?”
岑致森:“记性好而已。”
宁知远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的确整十天了,没办法,他这段时间实在太忙了:“好吧,你记性果然很不错。”
岑致森抬手一拍他的背,接过他手中的酒:“进去吧,先吃晚饭,我把酒也醒上。”
餐桌上是刚做好的晚餐,厨师已经下班,没有其他人打搅。
宁知远看一眼玻璃墙外,可惜道:“还是没赶上。”
他想拍从黄昏一直到入夜的墙外城市,惦记很久了,奈何每次都来的不是时候。
“要不要搬过来一起住?”
岑致森坐到餐桌前,像是很随意地一问,“住这里你想拍随时都能拍到。”
宁知远也坐下,不置可否:“我考虑考虑。”
“什么时候能考虑好?”
“再说吧。”
岑致森便也算了,不再纠缠这个话题。
吃完饭,宁知远在玻璃墙边看夜景,岑致森倒来酒,递了一杯过来。
宁知远伸手接过,晃了晃酒杯,送到唇边,抿了一口。
酒香馥郁,如丝绒一般的顺滑口感,仿佛第一口进嘴里,他就尝到了微醺之意。
当然不是酒的原因,上一次跟别人喝时,他只觉得这酒不错,今夜在这里细细品味,才觉出了更多让自己沉醉的意味。
“口感是比我们上次在品酒会上喝的那瓶更好,”
岑致森尝过中肯评价道,“更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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