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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自己已经稀里糊涂的来到这个时代,更稀里糊涂的成为另外一个李荩忱,那自己就没有其余的道路可走,李荩忱可不想尝试自杀会有什么后果。
在这个乱世中,就算是跌跌撞撞,也要竭尽全力走下去。
既然老天爷给了他一个重生的机会,那就不妨尝试活出一个崭新的人生。
李成冲着李荩忱点了点头,李荩忱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毕竟他们三个百战余生的老兵实在是没有办法身临一线了,如果再勉力支撑的话,十有八九会把这村子带向万劫不复之地,所以还不如放手将一切都交给下一辈。
不只是因为这一次的敌人或许是对年轻一辈最好的磨炼,更因为这些误打误撞、或者说是寻找到蛛丝马迹因而抓获两个山贼,算是首战告捷的年轻人们,已经给他们这些老人带来了惊喜,说不定这个惊喜还可以更多。
既然放手,那就放手的彻底一些,李成微微一笑,双手都从枪杆上拿开,让李荩忱自己拿着,而他退开一步,叉手行礼,再标准不过,军旅厮杀之气势从老人身上升腾起来,即使是李荩忱也有些错愕。
感受到从李成以及另外两个老爷子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李荩忱暗暗咋舌,到底是把两淮和河洛都杀穿的人啊,这杀气的背后也不知道有多少亡魂,这一股寒意还真是“沁人心脾”
。
之前作为一个并没有多少作为的小白领,李荩忱并不相信那些所谓的杀气真的存在,还以为不过是小说家为了渲染气氛进行的夸张,但是当他现在身后站着三个百战老兵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杀气真的存在,而且还真的可以震慑敌人。
这不是一种光环,而是久经沙场、习惯出入血火的人,在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来的刚强和杀戮之气。
人是会因为外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自己的气质,而使得这与生俱来的气质性格不再受遗传基因的控制,废柴小白领李荩忱自问生物学的还是不错的。
至于为什么他擅长的都是遗传方面,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长枪并不很沉,枪杆用的是上好的花梨木,而花梨木的上端是白缨和枪头。
五十年后,用的肯定不是原来的枪杆,否则早就被虫子啃干净了,而且根据自己夺取的另外一个李荩忱的记忆和经验,这个枪杆摸上去有些粗糙,显然是新换不久的。
这样上好的花梨木,想要找到可不容易,可见李成他们也是用了心去维护这一杆枪的,更让李荩忱感受到压力。
白袍军的荣耀、上百人的性命,或许在乱世之中什么都算不得,但是对于此时的李荩忱还有在场的年轻人们甚至每一个人来说,就是一切。
或许他们的生命并不宝贵,甚至说是“命如草芥”
,但是终究存活着、生长着······
李荩忱终于将这长枪彻底握在手中,这长枪除了用材好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是当李荩忱的两只手紧紧贴在上面的时候,在这一刹那他仿佛感受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气息,这枪就像是有灵魂一样,默默地向下一个接过自己的人讲述曾经的血火。
五十年前,曾经有一个白袍将军纵马横枪,以七千孤军将整个天下杀乱。
五十年后,一个年轻人接过这一杆枪,灰衣布袍,站在这个地方,接受上百道目光的注视和期盼。
“我,李荩忱,接过此枪,会带着你们打败敌人,捍卫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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