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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帝国长达七八百年的扩张之中,很多被征服的国家的子民,还有一些生活穷困潦倒,难以为继的普通平民,或者被这些贫困平民卖掉的子女,他们最终都会成为奴隶,依靠为主人卖命而获得一份口粮和一个安居之处。
当然,还有一部分就是像雅芙丽这样,因为各种原因被判永世为奴。
《帝国奴隶法规》规定,奴隶不得与正常人结婚,所以,奴隶只能和奴隶结婚,那他们的子女,就是世世代代为奴。
《帝国奴隶法规》也有例外规定,除了被判永世为奴的奴隶之外,其他奴隶,经主人允许,并由主人愿意支付50个金币的“废奴费”
之后,奴隶可以转为正常平民,脱离奴籍。
只是,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少之又少,除了姿色绝对上乘的女奴之外,又有哪个主人会愿意为普通的奴隶去脱离奴籍呢?
须知,一个奴隶,也就最多值50到100个金币而已。
其实在格朗看来,林奇伯爵虽然非常聪明,但是在购买奴隶这个方面,却是做得大大失误了,如果单纯是为了生产需要的话,购买奴隶远远不如雇佣普通民众来得更划算。
一个奴隶买来之后,除了要支付购买的金币之外,主人还要提供给奴隶吃喝、居住的一切条件,这部分费用日积月累下来,也是一笔不少的数字,加上奴隶还会生老病死等等,折算一下,每个月每个奴隶的平均开支,至少在1500个铜币以上,也就是1个半金币了。
这还远不如直接雇佣平民,每个月支付2到4个金币的薪酬,显得更为合算一些。
当然,林奇并不是这么想的,相反,林奇还从内心深处感谢这个万恶的奴隶制度。
在林奇看来,购买奴隶干活的话,这个好处简直是数不胜数的。
他们向来逆来顺受,他们习惯吃苦,只要给他们一点甜头,他们就会拼命努力,他们还很有纪律性,同时,在保密性方面,他们更是拥有普通平民无法比拟的优势。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林奇才决定大批量购买奴隶,再集中培训,争取慢慢地打造出一支这个大陆之上,最为优秀的员工队伍。
这些道理,格朗和道林两人,现在自然是不懂的,不过接下来这段时间,林奇会好好地教会他们这些常识。
却不说这边林奇思绪千转百回,那边的格朗却是对着账簿源源不断地报了下来。
“大人,购买荒山野地2500亩,花费金币85000枚左右,搭建奴隶居住的简易工棚20套,花费金币6200枚,作坊工本费用8500枚金币,还有养殖场的第一期工程花费金币5100枚,种植园重新平整,修建道路,挖通水渠,共计花费金币2300枚,另外,两个月来,培训和养活这些奴隶,又花费了我们4300多枚金币……”
“所以,大人,我们快没金币了!
现在账上余额只有7500多枚金币……”
说到这里,格朗微微有些哭丧着脸,在他看来,林奇花钱实在是太过于大手大脚了。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产生一丝一毫的利润,却已经花费了将近20万的金币了,再有钱,也经不起这么折腾啊……
况且,林奇大人不是说了么,到时候还要在帝都租赁二十几个大店铺,加上这简单装修的费用,前期的投入,至少又在40000个金币左右。
另外,还要加上购买原材料什么杂七杂八的费用。
这钱……经得起这么烧么?
微微一笑,林奇当然知道道林和格朗的这些想法,转过身去,对着坐在边上的雅芙丽使了个眼神,心神领会的雅芙丽,随即从边上的一个小匣子里掏出厚厚的一叠金票。
这些金票,可是林奇从朗伊行省“搜刮”
而来的,再加上这次晋升伯爵获得的奖赏,已经有超过14万的金币了。
将这叠金币交给道林之后,林奇笑着说道:“资金的话,你们就不要担心,只要按照我的标准做,该花的钱,我都会花的,这是十四万金币,你们先拿着,如果再不够的话,我还会有其他办法。”
林奇说这话的时候,可是相当之自信。
事实上,即使林奇没有预算到这个十四万收入的时候,他早就已经想好筹集资金的路子了,上次林奇晋升子爵的那次宴会之中,林奇以六皇子的“兄弟”
身份结识了一大帮富商,其中赫然就有号称帝国首富的奥德赛伯爵,还有农业巨子理查德子爵,林奇相信,只要他肯开口,随随便便几十万的金币,他还是能轻松筹集到的。
几十万金币,在旁人眼里已经是一笔不可思议的巨资了,但是在身家万亿的帝国首富来说,这又算得了什么?
至不济,林奇府上还有撒克公爵遗留下来的大量珍宝古玩,把他们拍卖掉的话,估计至少也值个几十万金币的,当然,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林奇是不会考虑这一步的。
不说林奇轻轻松松地拿出这么多金币,那边的格朗,却又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林奇伯爵的手笔,也忒大了点吧……
正在此时,马车慢慢停了下来,外面的骑士隔着马车禀报道:“伯爵大人,已经到了作坊了!”
“好,我们先去作坊看看再说。”
微微笑着,林奇站起了身子,下车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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