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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格兰特很乐意分享自己的故事。
“我出生在马德里的乡村,一个贫穷的家庭,你知道的,穷人总是会被富人欺负,我父亲就是这样,整天被庄园主吆来喝去,忍气吞声只为了挣点养家糊口的小钱。”
“有一天,我父亲发了高烧很虚弱,庄园主偏要他爬到十几米高的橄榄树上去采摘果实,结果,我父亲从树上掉了下来摔断了腿,不但一个子儿都没拿到还被辞退了,躺在家里养伤。”
“后来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我溜进庄园主的家里,偷了他整整两百枚银币,那是我第一次偷钱,一部分给我父亲治腿一部分存了起来,剩下的被我拿去买了一麻袋面包,分给那些饿肚子的穷人。
那时,我十六岁。”
郑飞撇撇嘴,笑道:“年少有为哈哈。”
“嗨!
先别损我,接下来的事情更有趣。”
格兰特干了杯酒,接着讲述。
“我用存下的那笔钱找到了马德里最有名的剑客,恳求他教我剑术,他勉为其难地收下了我,教了我两个月后,他说了句让我信心倍增的话:‘你是个天才!
’”
“从那以后,我就像打了鸡血一般干劲十足,每天太阳刚刚升起时,我就起床练习体能和剑术,除了吃饭,基本上都是提着剑过的。
那时人们都说我疯了,但是两年后我击败了我的老师,他们就再也没有勇气这么说了。”
“我出师了,我成名了,我凭着教学剑术赚了很多钱,但我总感觉心里堵着点什么很不舒服,直到我听说了英格兰贵族剑客奥斯顿的故事,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想和他一样,游走于各国之间劫富济贫。”
“简单准备了几天,我搭上了前往英格兰的货轮,在那里我学会了使用火枪,以及用绳索攀爬城堡。”
“在一个很大的城堡里,我盗走了一个宝石王冠,本来只打算卖点小钱,后来看到通缉令才知道它价值连城,我费尽周折逃出英格兰去了安特卫普港,在那里我把王冠卖给了一位西亚商人,换了两万枚银币,想知道我怎么花掉的么?”
“分给穷人们?”
郑飞搭了句,招手让皮特再来两杯酒过来。
“不不不,我可没那么无私,我只分了他们几千枚,剩下的全部被我挥霍了,我在法兰西玩乐了整整半年,你知道吗,法兰西姑娘是那么与众不同,迷人而富有韵味,让人干了还想干。”
“再后来我就贪恋上那种生活了,辗转于各国之间盗宝贩卖,把钱分一部分给穷人,然后尽情地挥霍。
就这样,我的名声渐渐积累了起来,没想到人们竟然会把我这样的人称为传说。”
“呵,毕竟你为贫民们谋求了福利。”
郑飞接过皮特拿来的酒,递了杯给他,接着说:“所以你这次回到巴萨是想搞点什么呢?”
“哈哈,来拜会一下我的老‘朋友’,我和他的关系很不一般,估计他恨不得把我剥皮抽筋!”
“额,老朋友?”
郑飞不解。
“没错,他在这一片的名气很大,你应该听说过。”
格兰特喝了口酒,笑道:“他叫阿隆索,两年前我烧了他的仓库,还睡了他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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