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大贼(一下)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
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
但是老天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
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
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
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
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
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
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
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
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
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
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
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
“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
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
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
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
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
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
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
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
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李旭快速跳了起来,下雪了,他必须在雪下大之前找到一个安身之所。
黑风听见主人的声音,停止早餐,小跑着奔向李旭。
一人一马沿着鸿雁留下的影子高速飞奔,在被初雪打湿的草地上留下一串泥浆。
策马跑了没多久,一个部落就出现在视野之内。
那是索头奚人曾经的营寨,现在归属于苏啜部,大部分苏啜部的公共牲畜放养在附近,有专门的武士和牧奴负责繁衍生息。
黑风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撒腿向(本章未完,请翻页)
公元2o97年,科技高度达的人类在转瞬间迎来了不知何处出现的怪物们的攻击,节节败退的军队,趋于崩溃的经济,苦苦挣扎的各国政府,这一切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战斗,只有不断地战斗才能活下去,最终揭开一切谜底。新书烽火晚清已经布,这本书我吸取了之前的一些经验教训,想必会有进步的,大家如果有空,还望来捧个场哈,问道者在这里感激不尽。...
高中时期,洛欢暗恋的那个少年,眉眼精致漂亮,性格孤僻冷淡,少有朋友,身上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洗得发白,清瘦的身上总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偏偏成绩却优秀的要命,是整个德川高中最特殊的存在。没人知道他总是被打的半死,也没人知道,漆黑肮脏的小巷里,洛欢在每个晚上轻轻为他轻抚伤口。轻柔的呼吸拂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某天,少年再也忍不住,捏着她的下巴,厉声警告她离他远点。那时的少女被按在墙上,眼睫轻眨,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一双清澈水灵的眼眸却带着天然的无畏我不。洛欢看着他冰山般的眉眼慢慢融化。可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却毫无预兆地消失了。洛欢把所有的心动与歇斯底里都埋葬在了那个夏天。后来的洛欢,成为整个江北大学舞蹈系里最耀眼的小女神,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却因为单身至今被舍友们戏称为小尼姑。大三那年临近期末,院系联谊,不知情的副校长热情互相介绍这是A大医学系的江知寒,天联集团的大公子,你们互相认识一下。短暂怔愣过后,洛欢落落大方地伸手,漂亮的眼底平静再无波澜你好。江知寒却红了眼。当天晚上,洛欢就被喝得醉醺醺的少年堵在长廊。少年撇开一众人,眼底猩红,偏还动作小心...
海恩墨尔顿,全星际最战功赫赫的3正派,正经,正义,正能量!被誉为男人中的战斗机,战斗机中的顶配机!传说他女色不喜,男色不近,但其实他生理不举。星际时代,结婚不是父母包办,不是自由恋爱,而是中央光脑基因匹配。海恩的基因匹配率最高对象是古医世家之女姜盈,全星际最声名狼藉的体质精神双废柴妖艳,浮夸,烂俗,超辣鸡!结...
明朝,一个荡气回肠的朝代。京城贺家少爷贺知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成为了朱允文,历史上被朱棣打败了的建文帝。接受现实的贺知该如何为了自己,为了大明让朱棣臣服,征蒙古,开海禁,手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建千秋之功业,立大明于不朽?...
...
他将背负仇恨与黑暗,杀出这个不完整的世界。既然神不怜世人,那我就让这天下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