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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年的年关时顾昀还在西北边疆,大梁全境都愁云惨淡,随时准备亡国。
这一年,整个国家却以一种惊人的生命力活了过来,昔日的莺歌燕舞纵然是看不见了,但街头巷尾排队买饴糖的猴孩子们身上已经陆陆续续地穿上了新衣,白日里间或能听见几声鞭炮响,家家户户也开始忙碌着预备年货。
倒塌的城墙重新崛起,祈明坛上的禁空网也张开了森严的视线,墙上成排的白虹铁弓与默然无声的铁傀儡目送着不速之客进城,北大营随行护送,整肃地停在九门之外,鸦雀无声间俨然是一派血与火洗练过的精气神。
这一年风风雨雨,仅就这起死回生之功,将来汗青之上便必有雁亲王一笔。
蛮族三王子的车驾缓缓经过长街,凛冽的寒风将车帘掀起一角,隐约露出里面一张消瘦苍白的脸,随即车里伸出一只手拉上了车帘,阻隔住双方互相窥探的视线。
这时,顾昀正身着便装坐在望南楼上,鼻梁上夹着一片琉璃镜——不是他平时瞎起来应急用的那片,是战场上远距离瞄准用的一种千里眼。
长庚沈易都在,片刻后,雅间的门被推开了,一道人影闪了进来,正是江北之后就行踪成谜的曹春花。
曹春花进屋以后简单见了礼,一屁股坐下:“渴死我了。”
长庚习以为常地端过一个大海碗,往里倒满了酒,曹春花脸不红气不喘地接过,一口喝干了,不知道的大概还以为他这是在灌凉水——直把顾昀这酒鬼都看得目瞪口呆,感觉自己遇上了酒鳖。
“再来一碗,”
曹春花舒服地叹了口气,“我从京城跟大帅分开以后就一路回了北边,风霜雨雪的跟了这一路,可算是没少受罪。”
曹春花从小对变装易容之术就十分有一套,学人说番邦话过耳不忘,十天半月就能脱口而出,被长庚派去北疆边境长期潜伏,因为下江北查案时需要个完美的替身,才将他召回来。
曹春花端过第二碗酒,冲看得有点馋的顾昀抛了个媚眼,成功地唤起了顾昀“此人顶着长庚的脸把腰扭到胯上”
的不堪回忆。
顾昀默默地拍掉鸡皮疙瘩,面有菜色地移开视线。
长庚:“怎么弄这么狼狈?”
“别提了,男女奴隶都算上,一队的高手,我根本近不了他们一里地之内,追得连滚再爬的。”
曹春花拖着花腔娇娇柔柔地说道,“唉,不瞒诸位,我在北疆的时候,曾经潜入过加莱荧惑的护卫队,甚至装成了一个二王子最宠爱的女奴在他面前晃了一天一宿没被发现,但是这一年多,唯独没有接近过这个三王子,连真容都没见过。”
长庚问道:“他出行的时候远远看一眼也做不到吗?”
“他根本不出行,十八部都说三王子有恶疾,不能见风,”
曹春花叹道,“除非加莱荧惑本人,其他人通通连他一根毛也看不见,三王子本身就是十八部落的禁语,他居处有三层守卫,最外围我试着混过,能进去,倒数第二层就已经不行了,里面的人都跟铁傀儡一样,不交流,但都是顶尖高手,还是死士,我试了几种方法,实在没有办法,差点打草惊蛇,只好先退出——殿下看见那个随行的使臣了吗?”
随着曹春花的筷子尖一点,众人一起望去,正好见那中年男子回过头来和侍卫说话,貌不惊人,但身上隐约透出一股说不出的气质,刚健如山岳一般。
曹春花:“那个人是加莱荧惑的亲卫队长,是他最重要的心腹之一,非常厉害,我不会认错人。”
在座几个人都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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