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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令带着如意去了京城最出名的鲜鱼口街。
这里先前就是一个卖鱼的地方,臭烘烘的。
但因为紧挨着崇文门大街这地方火了。
永乐初年是卖鱼的,到了正统年间因为这里的吃食便宜且多样。
劳作的百姓就爱来买,慢慢的人就多了。
到了现在……
鲜鱼口街边上布满会馆、客栈、商店、摊点、作坊广布,商铺、餐饮、茶楼和手工艺作坊。
可谓是星罗棋布。
余令给如意买了两双布鞋,一双厚的,一双薄的。
衣服余令没买,家里有布,陈婶和厨娘都是好手艺。
其实鞋子也不用买。
陈婶和厨娘也都会做,但如意的脚多大得量,还得做鞋样,一套下来少说七八天。
说到鞋子,余令有些不开心。
在铺子里余令看中的是一双黑色高帮白色厚底的皮皂靴。
那质量好,看着结实,结果因为余令不是儒士生员或官人……
人家伙计不卖。
人家伙计说了,太祖爷规定了庶民、商人、杂役等不能穿靴子,只允许穿草鞋或简单缝制的直缝皮鞋。
第31章家有如意
违反规定的处以极刑。
(pS:这个皮鞋不是现在的皮鞋,是直缝皮鞋,去博物馆的时候导游讲这样的鞋子,穿着很臭,容易烂脚,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明朝的鞋履制度。
)
在余令看来这不仅是简单的穿着指导了,而是一整套等级森严苛刻制度。
把人分三六九等就算了。
鞋子这样的穿在脚上走路的也分。
伙计其实并不高傲,他反而是在为了余令好,真要买,他其实也卖。
现在这个制度虽然名存实亡了。
但就怕嘴贱的给你举报了。
一旦被举报,这个制度就会立刻生效。
因为这是太祖爷留下的,这是祖宗制度,现在的皇帝都不能改。
太祖的本意是好的,是想禁止民间的攀比豪奢之风。
但这也太狠了,辛辛苦苦一辈子,想穿个好点的鞋子。
结果还犯法。
余令没有过多的去纠结这个事情。
站在过来人角度来看待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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