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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听我奶奶讲,她当小孩的时候吃的就是糠,还不每日都能吃上。
)
余伯很有危机意识,手里的钱全都留着。
他买了好多的粮食存在家里。
余令算了一下,把家里人都算上,按照一天两顿的吃法,足够吃两年。
读书,练字,遛娃,去铺子成了余令生活的几条线。
原本这条线只有三个人,可不知道何时开始多了一个人。
“你别跟着我了!”
余令望着狗皮膏药一样的谭伯长有些无可奈何。
自从三日前见到他,这几日他都会准时在铺子门口出现。
这家伙就是谭百户的继子。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富人家的孩子性早熟。
可能吃的好的缘故,这家伙长得人高马大,其实才十四岁。
也就是说他十四岁的年纪就开始上青楼。
黄赌毒,黄排在第一。
那就充分的说明这玩意比剩下的两个还可怕,他小小年纪沾上了这个……
所以跪在雨地里那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烟花巷子余令很熟,对里面的人也很熟。
余令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余令罢了。
那里的女子最小的五六岁,最大的三十多岁,但大体都是十五六岁的花样年龄。
天一黑,纸醉金迷,巷子里全是各种等候的仆役。
旁边那个巷子里面的尖尖,有一大部分就是这群人造的。
“先前我的腰牌是不是你偷的,你别不承认。
虽然当时我看的不是很清楚,但我一点都不傻,我觉得就是你!”
“不是我!”
谭伯长见余令油盐不进,无可奈何道:
“腰牌的事情我就不说了,我的荷包也应该被顺走了,你把里面的手绢给我!”
“不是我!”
“那是荷花给我的手绢,对我很重要,上面绣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手绢是什么?”
谭伯长望着余令懵懂的眼睛,深吸一口气。
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认错了。
这个念头一升起他就越动摇,觉得自己真的认错了。
连续吃了一个多月饱饭的余令现在还就真的变了样子。
个子高了,皮肤白了,原本瘦瘦的一个小人,如今也变得圆润了。
“你有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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