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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错儿和清兰,安安稳稳,快快乐乐的过了一个星期。
医生说她可以下床走动了,而她也觉得身体好得差不多。
有一天,她趁着清兰不在,换了一套清兰的衣服,偷偷溜出医院,这世上还有一处是她牵挂的地方——北门街。
她想回去一趟,至少也要报个平安。
本想打一个电话,却发觉大杂院里的人都没有手机。
想坐车回去,才忆起,身无分文!
寸步难行!
寸步难行?!
但对于她花错儿来讲,不会有这个词。
她眼睛一转,利用大众的同情心理,随便找了一个路人甲,乞讨几块公车费,还怕会弄不到?
别人做不做得到,她不怕保证,但对于习惯流浪生活的人,身上永远缺的就是“钱”
。
她在附近转了转,等待着可以“乞讨”
的人,有选择性,才能保证成功率。
最后,她谎称自己丢了钱包,向一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男生,成功地“借”
到了十块钱。
演戏要演全套,还死活地硬要了那个男生的手机号码,说明天必还。
见着人家离去的身影,她得意地哈哈大笑!
转眼,便随手丢了电话号码,三分钟,即忘了人家的长相!
这种钱,永远也不会有还的一天。
这就是骗子的本性。
花错儿回到了北门街,那一群人见到她,开始像碰到鬼一样!
后来发觉白天哪里来鬼啊,终于,抱着她咆哮大哭!
因为,他们都以为她死了!
原因,回到大半个月前——
~~~~~~~~~~~~~~~~~~~~~~~~~~~~~~~~~
炎热的夏天,北门街。
中午,毒辣的太阳都快连皮肤里的汗臭味给蒸发掉了!
人别说干活,光坐着就觉得难受!
“他奶奶的,这天啊,还让不让人活啊!”
某个角落,一个清瘦的女生坐在石阶,慵懒的靠着墙。
头上戴着一顶破烂的草帽,遮掩了大半个脸。
小嘴里咬着一根长长的狗尾巴草,闲得慌的,上下晃着。
脚上拖着一双不合时宜的烂布鞋,其中一个脚拇指丫露出了半截,在调皮搅动!
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干干净净……膝盖处破了一两个小洞、裤脚的线亦烂掉好几根。
只要屁股不露,避免伤风败俗,一切凉快!
蓦然,大白天的一支焰火“咻!”
升上空中,“呯!”
的爆炸,一抹光亮在空中散开!
拜托,这种鬼天气放焰火,肯定是疯子!
不稍片刻——
“狼来了!
大家快逃!
狼来了!
……”
一个胖乎乎的结实小伙子,从北门街首直直奔来,一边往里奔走一边慌忙叫道。
啥?!
狼来了?谁这么无趣,竟拿上个世纪骗小孩的把戏瞎嚷嚷?接着,有三个男孩拼命往北门街里面狂奔!
后面,赫然追着一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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