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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在想,假以时日,她的文化水平能达到哪一步?能考上大学吗?不过考大学还得会数学,那可就难一点了。
林彦绅收了胡思乱想,指着那些字,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简惜惜跟着读了一遍。
林彦绅突然道:“你真的不会再用那支钢笔?”
“放心,我简惜惜说话算话,我说不用就不用,不过,我看你也不像那种小气的人,那支钢笔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林彦绅没搭理她,继续教下一首,“白居易三个字应该认识了吧?这是他写的《暮江吟》,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
简惜惜突然打断他的话。
“那支钢笔是你心上人送的吗?”
林彦绅身子一震,蓦然噤声,握着书本的手用力到青筋突出。
简惜惜叹气,“我就说有故事吧,其实圆心道姑跟我说了你是心病,道姑法力高深,一眼就看出我就是你治病的良药,是你命中注定的糟糠……”
林彦绅斜睨她,冷笑,“呵……糟糠又是在哪里学的?”
简惜惜处之泰然,“这还用学?我还吃过糠呢,你吃过没?”
林彦绅一噎,懒得跟她较真。
通过几次试探,他发现了简惜惜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但他是无神论者,思来想去都无法解释这些问题。
看来,只能以后慢慢问了。
这边正学的起劲,院子里忽的吵了起来。
“死丫头,你不就是林家请的佣人?凭什么不洗我的衣服?”
顾小莲一觉睡醒,看见院子角落里晾着林家人和简惜惜的衣裳,偏生只有她的衣裳还在盆子里放着,连水都没泡,气的她端着盆子就砸在了阿香脚下。
阿香跟顾小莲差不多年纪,她虽然在林家帮工,做做家务活,但林家人从不曾拿她当佣人看待,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不曾亏待过她。
再说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说帮工就低人一等了?
昨儿个顾小莲来了以后,阿香就看她不顺眼,今儿个当然不帮她洗衣服。
阿香甩给她一记白眼,“你谁啊?我凭什么帮你洗?”
简惜惜没搭理他,在书桌上翻翻找找,找到了一个本子,又找到了一支英雄钢笔,不过她没拿,转而在书桌抽屉里翻找起来。
不出所料,抽屉里放着一支崭新的派克钢笔,黑色的笔身由金属钛制成,极其轻巧,镀金的笔尖奢华又大气,笔芯是已经注满墨水的替换芯,看着就让人喜欢。
简惜惜之前只是猜测,这个年代的人用钢笔居多,像林彦绅这样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有一支好钢笔,果然如此。
只是,这钢笔是人送的,还是他自己买的,那就不一定了。
看到简惜惜翻他的抽屉,林彦绅脸色立刻变了,又见她拿了个丝绒盒子出来,还将盒子里的钢笔拿出,拔掉笔套,一副准备写字的架势,林彦绅脸色煞白,急的满头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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