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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驻唱的事,此刻还不是坦白的时候。
第二天上午,烈日灼人。
乐峰在保安室门口的长凳上喘着粗气,汗水顺着年轻的脸颊滚落,背心湿透紧贴着皮肤。
刚结束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赛。
就在这时,一辆悬挂着深港两地牌照的黑色皇冠轿车,带着一丝与厂区格格不入的矜贵,缓缓驶入大门。
车门打开,一个少女轻盈地跳下车。
乌黑的长发如瀑,身姿窈窕,眉眼间还带着未脱的稚气,正是冯哲和王美玲的女儿——冯茜。
十七岁的年纪,已出落得亭亭玉立,身高足有一米六五。
她在香港读书,暑假刚被母亲接来深圳。
第四章驻唱
乐峰第一眼便被这抹亮色吸引。
少女青春逼人,身旁的王美玲虽年近四十,保养得宜,穿着时髦的连衣裙,身材高挑丰腴,母女俩站在一起,瞬间成了厂区里最耀眼的风景线,引得不少工人侧目。
撞见了,不打招呼实在尴尬。
乐峰硬着头皮走过去,对着王美玲挤出笑容:“表姑,您回来了。”
王美玲笑容温婉:“是小老三啊。
小茜,快过来,”
她拉过女儿,“这是你乐叔叔的儿子,乐峰,算是你表哥。”
乐峰看向比自己还高出小半头的女孩,尽量自然地打招呼:“你好,表妹。”
冯茜的目光在他身上快速扫过——洗得发白的旧T恤,宽松的大裤衩,沾着灰尘的球鞋,还有那张汗津津、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平凡的脸。
一丝毫不掩饰的嫌弃从她漂亮的眼眸中掠过。
她秀气的眉头微蹙,仿佛怕沾染上什么,直接用粤语对母亲说:“妈咪,快D上去啦,热死人咗!”
说完,拎起自己精致的小包,挽着母亲的手臂,头也不回地朝楼上走去,留下淡淡的香水味。
乐峰僵在原地,脸上火辣辣的。
方才那点惊艳的好感瞬间被浇灭,一股莫名的火气直冲脑门。
他盯着母女俩消失在楼梯口的背影,指甲无意识地掐进掌心,心里愤愤地啐了一口:切!
有什么了不起!
港女了不起啊!
夜幕降临,暑气稍退。
乐峰换了件干净的T恤,跨上父亲那辆老旧的二八杠自行车,朝着“蓝调海洋”
酒吧的方向蹬去。
距离厂区不到五公里,晚风拂过汗湿的额头,带着一丝躁动。
酒吧门口霓虹闪烁。
服务生显然认出了这位昨晚惊艳全场的小歌手,热情地将他引向后台。
演出八点开始,而昨天那个状态不佳的主唱,已经被胖经理果断炒了鱿鱼。
后台狭小的休息室里烟雾缭绕,乐队三人已经就位。
见到乐峰进来,为首的吉他手刘宇龙眼睛一亮,热情地迎上来握手:“来了兄弟!
昨晚太牛了!”
乐峰也笑着回应:“我叫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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