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塔尼亚的港口小镇坐落于两座山丘之间,镇外就是连绵不断的黄土山峰,下面则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孤零零的几株植物,也都褪去了生命的颜色,仿若和漫天飘飞的沙子融为一体,枯黄色的身躯随风摇曳,仿佛在这样的环境中,根本看不到希望似的。
这样恶劣的地方,除了偶尔爬出地面的剧毒虫蝎,也就只有本地的蛮族才能自如穿插。
塔尼亚人对非法师的外族人并不算敌视,所以很少见到被野蛮人杀死的旅行者,真正会要人命的都是在塔尼亚的野外,也被人戏称为“塔尼亚荒野的二十四种死法”
。
缺水、缺少食物、夜里的严寒天气、突然降临的风暴天气、戈壁沙漠之中的毒虫猛兽,这是名列前茅的五种常见死法,至于后面的十九种死法……反正无非是形式上的不同,所谓的二十四种死法,究其结果大体上与踩到香蕉皮摔破了头没什么区别。
不过至少对于蛮族人而言,他们对天灾的到来极具经验,可以提前规避;同理,他们非常了解毒虫的习性,不会随便招惹这些防不胜防的小东西;广无边际的大漠之中,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休憩之地,防范夜里的寒冷,或是补充饮水和食物,比如几片凸起土丘中间的一抹绿洲,或者某个蘑菇岩下被蚀空的小洞中一瓢清水。
这就造就了野蛮人顽强的生命力,大家都说野蛮人天生就是属于塔尼亚的,他们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这是大自然对逆境勇士的认可。
换做是巴伦帝国或者罗德兰王国的旅行者,第一次来到塔尼亚的地域,无不被这大自然的严苛所惊慑,唯恐迈出一步就永远化为一骸沙漠中的尸骨。
闻名天下的冒险家马克西姆,据传言来到塔尼亚的第二天,就窝在了旅馆停止了旅途。
直到几天后克服了对这永不变色的大地的恐惧,才勉强再度上路,但饶是如此,他还是雇佣了数位野蛮人向导,以保证自己的旅途可以安全继续。
但此时此刻,正有人毫无所惧地走在塔尼亚的野外。
小镇外的黄土高峰上,黑衣黑剑的冷漠男子走在最前方,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亡灵巫师山德鲁。
前者冷酷如冰山,能说半句绝不会浪费一个音节,后者则满心敬畏不敢开口。
山德鲁是聪明人,他知道自己的这次任务堪称完美,那位至高无上的主人一定会对他非常满意,但他并不准备端起什么狗屁架子,他甚至打定主意,在没有拿到相对应的地位前,要对身前这位剑士保持百分之两百的尊敬。
他从不认为这是胆怯,正相反,这是一个聪明的勇敢者所应有的素质。
勇于迈向未来,但却不失谨慎——
山德鲁回过头,怜悯地望向身后百米之外,他觉得自己真是太高看那个年轻的人类了。
真是不知死活。
他摇摇头,想起自己对格林的初时判断。
那会儿他还以为这是个迪雅的亡灵巫师,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了消息,试图阻止自己的崛起之路,可枯木城的一番交手,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格林不可能是亡灵巫师,和死灵打交道的人,或许可以骗过一面之缘的术士,却瞒不过朝夕相处的德鲁伊。
这些高喊着自然即生命的家伙,实在是太敏感了。
若不是他自己有掩盖自身气息的稀有魔法装备,又怎么敢跑到精灵的地界行如此大胆之举?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要是没有格林,谁又能想到一个亡灵巫师敢堂而皇之地走进枯木之城,甚至找到一位白德鲁伊委托任务?
山德鲁不由自主地咧起嘴角,他现在心情好得很,对自己过往的计划也充满了骄傲。
至于被格林阻挠的那两次?
不过是巧合罢了。
&么。”
好像是感受到了山德鲁的得意之情,身前稳步前行的剑士侧过冰山般的面孔,冷淡地说道。
不过与其说是提问,这声音听起来更像是叙述,让人忍不住怀疑这位大人是不是连自己的语气都冻住了。
山德鲁正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可没敢问,一点点小小的八卦之心,他准备留到抵达黑暗王座。
听说那位“王的左手”
是位平易近人的老巫师,或许他们之间会更有话题。
所以他收敛起任何可能引起误会的表情,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大人,那个人类少年已经跟在我们后面很久了,您看要不要……”
山德鲁当然知道对方早就知道格林的跟随,不然他也配不上那一连串的名头。
我死去,并不是你们的胜利,顶多证明庸才对天才发动了可怕的战争你们打着正义的旗号,剿灭异己,颠倒黑白你们笔下的史书记录我鲸吞一切,横行霸道,压制弱小。多年后,我的优点会变成缺点,唯有借我之手得到正义的人,将铭记我的功德。摘自本世纪最负盛名的天才语录。...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纽约金融市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生活放荡不羁的秦子禾意外重生回到了1991年辉河市的抗洪抢险现场,面对前世震惊全国的溃坝事件,他想力挽狂澜,然而历史很难被完全改变离奇的身世让他拥有众多的官场资源,前世的放荡的生活让他不堪回首,崭新的生活就在他的面前,路在脚下,他决心活出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已完结来啊!抓到我,我就是你的!她娇笑挑衅,仗着自己顶尖的黑客技术和秘密身份,肆无忌惮地挑战那个如帝王般存在的男人,只是,她没料到她会真的被他抓住臭丫头,现在你属于我了!某女惶恐地看着男人那张妖冶至极的脸,心中凄惨至极神啊,这次玩大了!她出身名门,却是个不被家人待见的私生女。他背景强硬,狠辣无情,唯独对她宠溺。一切都是阴谋!你只是想利用我!当她知道了真相,几近崩溃选择了逃离,根本不知道在她离开的几年里,那个一切只为利用她的男人是发了疯地在寻她,几年后,当他终于找到了她,而她却已然失忆再也记不得他了他说,丫头,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凌语熙,她究竟会选谁呢?是,那个爱她爱到违反他妈咪给他定下的交往对象,不跟她交往也无所谓,只要能去爱她就好了的他?还是,那个全能偶像,一个为了她能够放下所有工作,因为只是想要陪着她的那个他呢?又或是,那个和她分别了十四年,却又还是深爱她的,会派人保护她的安全,会为她的开心把自己家的公司以送的价格卖给她的他呢?这三个男人,如果是追你们,你们会选哪一个?是第一个第二个还是第三个?反正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选了我慢慢写,你们也慢慢看哦!!你们会不会三个都很喜欢呢?和我一样纠结着,不知道结局怎么定呢?...
第一次坐飞机的赵俊,就遭遇到了空难,落入荒岛,救援无望,空姐贵妇御姐萝莉等等,各色美女幸存者,看起来很美,她们却眼巴巴的都看着赵俊,指望他生存下去,就此展开了一段神秘炫彩之旅...
月黑风高她终于鼓起勇气睡男神,但男神不是醉的不省人事吗?那为什么将她反扑到的力量那么大?直到灯亮了一张似曾相识的俊脸。呃,帅哥你是谁?她做梦都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不是男神! 更想不到的是,这人还是她那只在领证那天见过一面的巨星夫婿!老公你好,我是老婆,我走错门了,对不起,再见!本以为自己嫁了个天王巨星,了解后才知道是个死傲娇, 慕熙丞两手一摊,撩谁都不要撩他, 因为,童子鸡发起疯来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喂,你到底会不会做啊?不会滚蛋! 呵,滚蛋? 他倒真要让她见识一下什么叫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