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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王子墨的说法,这三家人之中,除了张掌柜一家,其他两家是签了卖身契的,那他们便是自己家里的家仆,林芷岚如今是主母,哪有让仆人独立门户不到家里服侍的道理。
既为主家,那便要有主家的派头,没得自己还租住简陋小院让下人看轻,这样使唤起来谁还会听自己的话?
林芷岚前世,可谓人上人,老爸是大公司董事长,老妈是大公司董事长的女儿,两人手里握有不少权柄,管理手下很有一套。
林芷岚虽然没有女承父业,但从小耳濡目染,看多了也能明白七八分,既然王子墨有心,那她便要把戏台子搭好,这样王子墨回来了,也不必太过操心,直接便能接手大展雄图了。
如此这般想,林芷岚决定买个大宅子,可是牙行的人见林芷岚只是一个普通妇人,并没有上心,随意指派了一个人,带着林芷岚在城里瞎逛,几天下来,毫无收获。
林芷岚渐渐察觉出牙行的敷衍,只感慨身份在封建社会的重要性,她无人脉,无根基,这样的事根本无法避免,可是王子墨信中所说,那些人三月底便要来了,而今已是三月初,此事实在不能继续拖下去。
“嫂嫂,这些日子看您忙的,快歇歇吧。”
胭儿见林芷岚疲惫地回来,忙给她端上了热茶。
“这家里亏得有你料理。”
林芷岚看着收拾得十分妥贴的小家,对胭儿更加满意了。
“胭儿什么都不懂,也就只能帮嫂子做些家务。
嫂子,您要保重身子,外头的事若是棘手,就等着哥哥回来处理。”
胭儿劝道,她觉得林芷岚太拼了。
林芷岚闻言苦笑,现下她哪能敢指望王子墨,只希望自己能多做些,不给王子墨添麻烦才好。
“嫂嫂,我给宝儿做了一身衣服,您看看。”
“哟!
胭儿,你的手怎么这么巧呢!”
林芷岚见了新衣服,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小衣服用的是大红色底料,本地出产的上等丝绸,上头深红色丝线交汇,形成祥云暗纹,这匹丝绸,林芷岚有印象,是过年采办年货时买的,本就是给胭儿备下的嫁妆,后来胭儿来了,她便直接给了胭儿让她自己做嫁衣,谁想,这女孩子有心,自己用了半匹,剩下的半匹居然给宝儿做了新衣。
瞧瞧,上头亮金色线,交织成一个个形态各异的小“寿”
字,旁边空档处,也点缀了相得益彰的小花生,小莲子,小百合,以亮黑色勾边,更显立体感,林芷岚看得爱不释手,直叹这小衣服做得太过精致。
胭儿被称赞得有些脸红,怯怯说道:“嫂嫂喜欢便是,想着宝儿快周岁了,我这个做姑姑的总得表示一下,我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也只有这手艺,还算不委屈了她。”
“你这孩子,让我说什么好呢!
看看这做工,怕是狠下了一番功夫,她一个小孩子,哪里当得起你这番心意。”
林芷岚拉着胭儿的手,亲热地说道。
“嫂嫂待我的好,我都记着。”
胭儿腼腆地说道。
用过吃饭,林芷岚陪着宝儿玩闹。
宝儿快满周岁了,正是爱闹的时候,在床上爬来爬去,一刻都不闲,萝卜干一样的小手,紧紧抓着胭儿给她做的小兔子,林芷岚向她讨要,宝儿那胖嘟嘟的小脸就皱了起来,一会儿看看林芷岚,一会儿又看看手里的小兔子,纠结地扁着嘴。
“宝儿,给娘好不好,娘好喜欢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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