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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盛世(四)
从舅舅家逃也般地出来,李旭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
附近几个庄子里同龄的少年本来就少,家境宽裕些的,早就去学堂读书了。
家境困顿些的,则要跟随长辈下地当半个壮劳力用,或自坠身份,去店铺里做学徒给自家省一份口粮。
此时正是上午,除了县城里的泼皮无赖,谁也没有大好光阴可浪费。
信马由缰地走了一会儿,李旭有了一个好主意。
快速跑回了自己家,把青花骡子牵回牲口圈里,上好草料清水,然后跑到厨房,胡乱找了些干粮填肚子。
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长衫脱掉,换上一身麻布短衣。
然后拿起昨日舅舅赠送的弓,抓了半壶平素习射用的箭,兴冲冲地奔庄外大青山而去。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
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
一旦族中那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跟着突飞猛进。
即便不能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
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
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
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
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
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
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
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
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
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
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过。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
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向狍子射去。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
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
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
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跑上前。
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
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担当小半月的招牌菜。
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少(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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