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
这还是迟榆第一次过情人节。
一放假就宅的连日期都记不清的迟榆的前二十一年里,这节日都跟她毫无关系,毫无关系的她都快忘了原来是有情人节的。
这两星期里,她几乎没怎么出过门,饭后也只在小区里消消食。
唯独一次被齐妙约了出去,还是顾思渊接的她,本来是和小表妹一起玩,最后却是糊里糊涂的和顾思渊玩了一天。
她发现,好像自从和顾思渊第一次见面起,后来每一次出去,都能遇见他。
就像冥冥之中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迟榆站在原地,思绪串在一起纠纠缠缠绕绕,乱的不行。
她一点一点地抬起眸,视线停留在顾思渊刚刚消失的拐角。
不一会儿,拐角突然涌出一片人堆,拐角处有几台电梯,刚下电梯的人们你挤我我挤你,挤成一团乱极了。
可在这样的一堆人里,她一眼就看见了顾思渊。
在人堆里,亮眼极了。
男人身型颀长,外面罩着深灰色长大衣,依然露出下面一截又长又直的腿,活像个衣架子。
黑发柔软鼻梁挺拔,脸上表情很淡。
步伐很稳,正疾步朝她走来。
隐隐露出一点急不可耐。
只一小会儿,顾思渊就站在了迟榆跟前。
似乎有些地方离开前不大一样。
迟榆能明显感受到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有些愉悦有些温和,和平时冷冷清清淡淡的感觉差别很大。
情人节总是让人多想。
迟榆总觉得自己想太多了,像变成了胡思乱想的小傻瓜。
此刻小傻瓜微微摇了摇头撇开思绪“顾大哥刚有什么事吗?”
“啊。”
顾思渊应了一声,背脊向前微压,低头看着迟榆。
灯光打在他身后,正好能在迟榆身上投出一片温柔阴影,似乎将她整个人都笼罩在他身下,“刚刚去拿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很重要。
那是他和迟迟的第一张意义上的合照。
迟榆视线在顾思渊身上逡巡半刻,男人两手空空,一只手半插在衣兜里,她脑子里思绪转了几圈也没想通拿的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不懂不要紧,只要人捧场就行。
迟榆“啊”
了一声,装作非常懂的样子,捧场道:“那顾大哥要好好收好。”
男人抿唇,声线缓和语气认真慢慢道:“好。”
#
想要在情人节吃顿饭实在是太难了。
她,王月桐,现代军医界的医仙,一朝穿越为相府嫡女,爹不亲继母不爱。便宜爹,坑你没商量狠毒继母,赐你万劫不复白莲花妹妹,踹你嫁给匈奴王。他,夜青冥,当今皇上的弟弟,一代战神,腹黑王爷,玩心机,玩冷血,令世人闻风丧胆。洞房花烛夜你在勾引本王?我从来没有解过男人的衣衫!...
因为和某王睡了一晚上,她算是躲过了灭门,既然活了下来,按照剧本自然是要平反当年冤案了。那一夜太冲动,没看脸,现在再瞧瞧,这梁王果然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啊呸,是醉玉颓山,丰神俊逸啊!不倾心,那就是自己有病!破了花魁一尸两命案,无头公案,白骨玉佩案等等,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是天下闻名的女神捕了,还被皇帝封了女神侯。总算,是能大摇大摆地跟他调情了!呀呀呸的,这年头不玩点跌宕起伏就不是人生?不玩点攻心计就会颓废吗?刚想泡王爷平冤案,这谋反的又来了?还是自己最爱的梁王?哎哟喂,想做皇帝拥后宫佳丽三千?送你一句话想太多!某王明明是你想太多!...
这只是,一个穿越到以龙与虎和俺妹为主的综漫世界,立志不会成为变态结果成为了绅士的逗比,渡过日常生活的书,请不要抱有过多期待。(话说果然还是简洁的简介适合我啊)ps前期的第一卷基本上是两三年前的写下的,当年时候不论是文笔还是思想都有些幼稚了,所以也是希望各位读者大大能够稍微忍受一下推进到第二卷就会逐渐好些的哦就是这样了DA☆ZE...
被设计,余笙睡了城中最矜贵的男人,并且打算提裤子不认人。陆西洲,家境殷实,手握重权的陆氏总裁,却逼着走投无路的余笙嫁给他。原因睡了,要负责。一夕之间,余笙从四面楚歌的挂名大小姐摇身一变成为人人艳羡的陆少奶奶。传言,陆少奶奶那一身娇贵的脾气,都是陆公子宠出来的。日常老公,我不喜欢这个别墅。拆了,再买。老公,我不喜欢那个女人。赶走。老公,我不喜欢你这个老公。离陆公子搂着美娇妻,这个,没得商量。...
他曾经是部队中的超级兵王,他也曾经是暗黑世界中令所有大佬闻风丧胆的皇者,从部队归来后他成为了一群混混的老大,与美女合租,为校花算算卦,与少妇谈谈人生,泡泡妞,混黑道,是什么让曾经的兵痞混迹花都,挥一挥匕首,敌人一个不留,扯一扯裤衩,美女全部带走信我的,终将获得永生,不信我的,那就送去地狱,强者,当用一双铁拳,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
平凡少年林洛在一次机缘巧合下偶然进入神奇梦境,得六狱炼魂神鼎,并且数次进入此神器,习得混元经,丹道宝典让自己变声绝世神医天下丹道任其独掌,更有星武九式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