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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霓本能的抬起头看过去。
只见男人还是那一副冷漠疏离高傲的脸,浑身上下都写着“我很不好惹”
几个大字。
男人身边的还是那天在咖啡厅遇见的女人,沈珩后来说了句,她叫宋知许。
秦霓的眼神扫过挽着陆廷笙胳膊的纤纤玉手,垂了下来。
她想起来了,这个被沈珩喊做小舅妈的女人,她不是在安城才第一次见到。
那天她就觉得她似曾相识,可是当时只顾着从陆廷笙面前逃跑,回去之后才意识到这个女人似乎有些眼熟。
此刻再次遇见,秦霓想到她是谁了。
她就是那年陆廷笙消失那么久的缘由。
秦霓曾经被一个人冷着脸训斥过,当时,那个人给她看的就是陆廷笙揽着这个宋知许的照片。
那张照片里,陆廷笙一脸肃穆,面容冷峻,看起来生人勿近,但是,却紧紧的把宋知许揽在怀里。
看起来男友力爆棚的样子,还真是他一贯的那种风格啊!
也是在那一刻,秦霓觉得自己在和陆廷笙这段关系里,或许从始至终就是个笑话。
那个人不是说了吗?陆廷笙有喜欢的人,她只是个缓解寂寞的替代品。
同样的在看到照片的那一刻,秦霓从与陆廷笙认识以来,第一次察觉到,她对于这个承诺给她一个家的男人,几乎没有任何的了解。
她只是看到了他愿意呈现给她的那一面。
她不了解他的家庭,他的事业,也不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和朋友圈子。
和他亲近的人里,秦霓只认识他的贴身保镖初九。
她和他的交往只在电话里,还有近郊牧马山别墅的床上。
秦霓不得不承认,她沉溺在陆廷笙对她的宠爱里。
曾经她以为他是真的爱她到骨子里。
可是,那个人拿着照片和她说话时候的轻蔑,将她自以为是的那层外衣给毫不留情的揭了去。
那一刻,秦霓终于明白,陆廷笙对她的呵护,对她的宠溺,或许都是因为寂寞。
那些晚上的旖旎和疯狂,都是因为动物的本能,而非爱意的蔓延。
这个认识,让秦霓的五脏六腑痛到痉挛。
她甚至在那一瞬间失去了呼吸的本能。
就像一条从鱼档的缸里被狠狠抛上砧板的鱼,第一次从鱼贩编织给她的梦幻泡沫中醒来,就不得不面对被不打麻醉,生生开膛破肚的血淋淋的现实。
那一年冰冷的那一天,秦霓在看到那个和陆廷笙站在一起,如同一对璧人的宋知许的那一霎那,就意识到,她和陆廷笙完了。
呵!
原来是白月光啊!
谁能干的过一个经年累月藏在一个男人心目中的白月光?!
不属于自己的,本就不该沾染。
时过境迁,大家都是成年人,这时候已经不需要再纠结质问当初是谁先开了头。
毕竟,没什么意义。
本就是从陌生人开始的,分手不过是重新退回到陌生人的距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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