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贫道乃夹龙山,飞云洞,拘留孙是也。”
拘留孙回道。
“多谢道友提醒,这玉清道统祥云缭绕,必然更容易通过考核。”
“是啊,那右侧剑气森然,稍有不慎便会受伤,可见那道人用心险恶,连解释都不敢,必然不怀好意。”
“走走走,咱们都去左边!”
“同去。”
原本犹豫不定的妖族,被拘留孙一鼓动,纷纷涌向左侧拱门。
却不知,正是拘留孙的一句话,彻底断送他们拜入圣人门下的机缘。
而常寿早已踏入玉清拱门,身影渐行渐远,对身后的骚动,充耳未闻。
即使知道,也只会一笑而过,道一句:“仙缘在前,却因猜忌之心错失,终究是命数使然,没有那个福气。”
常寿踏入拱门后,只见一条白玉天梯直通云霄。
一个台阶连着一个台阶,一眼望不到尽头。
他负手而立,并未急于登梯,而是在细细观察。
这白玉天梯看似没有任何异样,仿佛寻常楼梯一般。
只见最前方已有数十名妖族,分散在白玉天梯各处,大多在百步台阶以内,正艰难攀爬。
这些妖族毫无例外,都是根行浅薄者,每上一步都重若千钧。
不少妖族刚踏入白玉天梯,只走几步,便被无形之力压得跪倒在地,坚持不住的,直接被阵法送走。
而能坚持到现在,却也个个狼狈不堪,衣衫凌乱。
即使如此,他们也未曾想过放弃。
可惜,有些妖族,终究只是白玉天梯上的过客。
倒是根行深厚者,如那几位先天生灵,倒是步履稳健,周身清气缭绕,没有丝毫压力。
他们已经走到了白玉天梯中段,依旧一身轻盈。
“果然,元始的考验,终究是‘根行’二字。”
“玉虚宫的大门,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
常寿摇头,随即一步踏出。
“咦?”
天梯竟对他毫无反应,常寿略一思索,恍然大悟。
他本是先天灵根所化,根脚高贵,又是准圣修为,攀登白玉天梯简直小儿科。
常寿一路直行,有时一步横跨三个台阶,很快便走到了白玉天梯中段,看的几个先天生灵惊讶不止。
他们可是花费了不少时间,可这道人他们看的清楚,分明刚上天梯。
没想到走的比他们还快,直接赶超,也不知是什么来历。
不过片刻,天梯尽头在望,整个天梯上端,只有常寿一人。
他甚至能看见,矗立云端的玉虚宫。
“这一关对于根脚深厚者,简直太友好了,可惜不是给寻常生灵准备的考验。”
常寿摇头轻叹,也不再往前,此行目的已经达成,对于元始又多了一分了解。
直接转身,往天梯下行去。
常寿可不想让元始误会,以为他是来拜师的。
此刻,常寿似有所感,回望山下。
只见他曾出言提点的那些生灵,并未听劝,依旧选择了玉清道统。
在他们踏入拱门后,立刻感受到白玉天梯的巨大压迫感。
他们本就根基浅薄,面对白玉天梯上的玉清正气,如同小舟在巨浪中摇摇欲坠,根本无法承受。
此刻,有一大半生灵,刚踏入白玉天梯,便直接被阵法之力狼狈抛出。
剩下的生灵,虽未直接被淘汰,却也面色苍白,脚步虚浮。
甚至有生灵当场口吐鲜血,痛苦不堪,距离失败不远矣。
而和他们一起进入,怂恿他们的拘留孙,没有半点不适。
自从上了白玉天梯后,很快便消失在群妖眼中,只留下一个背影,让他们望其项背。
喜欢我南极仙翁,法则证道请大家收藏:()我南极仙翁,法则证道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
她是一名公司职员大龄剩女。 一场车祸把她带回到14岁。 因佩戴的玉镯获得了一个神秘空间,从此人生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他是高贵的狐界王子,一尘不染,俊美非凡。 什么九天仙女,妖界尤物视而不见。 因闯下大祸被贬下凡遇见了她,从此眼中只有她。 她炒股票,开公司,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叱咤商场。 她凭着空间的力量,慢慢变得越来越强大。 且看她,素手芊芊,雨覆云翻,如何一步步修炼成仙。 再看他,常伴她左右,如何俘获佳人芳心。 此文1v1,男强女强,爽文。 小剧场商场篇 她哦…?唐爷的意思是不想和我们公司合作了? 唐爷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呵呵呵…跟你们公司合作利润太少。 她唐爷,我给你的利润可是市场上面最高的。 唐爷当然是最高的…你想和我合作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离开南宫羽我们这笔生意就谈成。 为了他的女儿竟然这么好的一块肉他都不吃,她一阵冷笑… 小剧场粘人篇 家里沙发上,她你能不能往那边去一点,别靠着我。 他两眼泪汪汪的看着她我冷…明明有暖气他说冷她一脸黑线。 公司里,她请问你又跟...
重生回到七零年代,城市生活猛于虎,姥姥家被斗,奶奶家整天斗自己娘俩。谁说城里人有粮票油票肉票各种票就好过啦?没有空间没有金手指,不能种地挣工分,不敢投机倒...
七年后再相遇,她却成了他亲爱弟弟的经纪人,看着她与他弟弟越走越近,他越加嫉恨难忍,这个女人真当他是个死人吗?七年前她跟着男人跑了,七年后被他逮住再想跑掉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当初叶逸风花多少钱买的你?我白乔溪可以花十倍甚至更多的价钱来买。他的话无情而残忍。她无心争辩,不欲多作纠缠。七年前的案子扑朔迷离,她已万劫不复。却不料他步步紧逼,始终不肯放手。我看你这次能逃到哪里去?他蛮横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高中时我寄宿在24岁的班主任家里,她的出现改变了我的一生。原本平庸无奇的青春,从此变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