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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仙之点头道:“理论上是可以的。”
便是连祝仙之都不得不承认,聂小倩提出的这个借尸还魂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一来帮了宁夫人,二来留了宁采臣,三来也活了聂小倩,可谓是皆大欢喜。
“好,那就这么办。
只是聂姑娘,如果你要代替我的话,还请这段时间多学习我的生活习惯,我不希望夫君看出有什么不同。”
宁夫人蕙质兰心,连自己死后的事都想到了。
在她人生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她需要聂小倩模仿自己,最好做到惟妙惟肖,不让宁采臣察觉到异常,一旦露馅儿宁采臣依旧会寻短见。
“没问题,这个我擅长。”
聂小倩当即答应了下来。
看到她们将事情都说好了,祝仙之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虽说借尸还魂听着像是邪术,但是在祝仙之看来,用它来做好事那也是功德一件。
次日里宁采臣就带着祝仙之逛吃。
逛最好的景,吃最好的饭菜。
此处有一特产名为“金华火腿”
,取用一种名叫两头乌品种的猪,猪腿加工腌制而成,需吊挂最少两个月才可以食用。
并且有一种说法,火腿就跟酒一样越陈越香,保鲜个十几二十年也没有关系,价钱还更贵。
祝仙之表示他吃不惯,腌制总有一股怪味他不喜欢,相较而言他还是喜欢新鲜食材做出来的菜。
他甚至很奇怪,为什么好好的菜要腌制起来。
不好吃也就算了,而且很浪费盐。
这年头盐可是金贵的东西,猪腿也同样不便宜。
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宁采臣,祝仙之好奇问道:“为什么不吃新鲜猪腿肉,而是将它腌制起来?”
宁采臣放下筷子道:“最开始是为了储存。
新鲜猪肉两天不吃就臭了长蛆,腌制过的猪腿至少能保存一年。
那个腌菜也是这个道理。”
哦!
祝仙之恍然大悟。
他终究与凡人有所隔阂,不知道什么是饥饿,也不知道什么是饥荒,既没种过菜,也没做过饭,自然也就不知道食物储存的重要性。
嗯。
经过宁采臣这么一说,他倒是品出了别样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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