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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
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
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
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
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
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别白费力气了,没用的。”
狼越的叫声虚弱不堪,这让听惯了臭弟弟聒噪的狼末颇有些不习惯。
狼末绕着狼越打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救助从来都不是北极狼的强项。
狼越勉强笑了笑:“你急什么,没有我不是更好?以,以后不会再有谁,觊觎你的狼王之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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