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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群迁徙的终点,是北极圈的冻土带,也就是汪白和狼末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也不知道经过了一个冬天,他们的小床还是否健在。
经验丰富的野戈告诉大家:“以前斑点带我们蹲守驯鹿群的时候,反复强调只能捕猎掉队的驯鹿,所以大家切勿心急,以免被驯鹿群所伤。”
他们的头狼已经受伤,在这个节骨眼上,决不能再减员了。
野戈口中的斑点就是上一任狼群的头狼。
长尾深有同感:“驯鹿群最后面的一般是幼鹿和老年鹿,他们跑不快,比较容易捕猎。”
狼末微微颔首:“那就再等一等,驯鹿群数量庞大,耐心一点。
尤其是你,狼越,不准冲动。”
狼越被点名了也不恼,他慎重地应了一声,事关狼群的安危和荣耀,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狼群焦急的等待中,队伍尾巴终于显露峥嵘。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汪白看到除了北极狼之外,还有两只棕熊跟在队伍后头,看样子正在寻找机会捕猎。
棕熊也叫灰熊,和北极熊一样,都是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之一。
北极熊如果是大哥,棕熊勉强能当个二哥。
虽然没有北极熊的体型和咬合力,但棕熊也有它们自己的优点,那就是好养活。
它们是杂食动物,不仅可以吃肉,还可以吃许多植物,这使得它们不像北极熊那样只能在极地生存,它们的足迹遍布寒温带的针叶林中,族群数量也更加庞大。
别看它们一个个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它们的熊掌堪称动物最厉害的武器之一,一巴掌下去能把人的脑壳打碎。
全速奔跑的速度也不差,每小时可达五十六公里,和北极狼不相上下,当然了,耐力则差许多,庞大的身躯给了它们傲视群雄的力量,也带给了它们肉眼可见的负担,有得必有失吧。
还有啊,这些长相凶猛的动物,最爱吃的却是蜜,不论是蜂蜜还是花蜜,只要是甜的,它们都喜欢。
得让狼哥他们提防着点,棕熊性情凶猛好斗,一旦发现有动物觊觎他的食物,不论是谁,一定会发起进攻。
汪白思忖片刻,脑袋蹭了蹭狼末的脸颊,见狼哥看向他,便伸出爪子,在岩石上刻画棕熊的模样。
他有专门学过速写,有时候在野外遭遇不认识的动物,又遇到来不及拍摄的情况,速写就派上了大用场。
凭借记忆将动物的模样画下,再带回去检索,总能得到他想要的线索,包括动物的习性、濒危情况等等,再确定是否需要救助。
小狗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了一只惟妙惟肖的棕熊。
狼群纷纷向他投来惊愕的目光,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北极狼,想破脑袋都不明白小狗是如何将棕熊变小,装进石头里的。
他们很想张口询问,但驯鹿群离他们不过几十米距离,万一发出的声音惊动了驯鹿群,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狼末也同样震惊,他甚至上爪子碰了碰棕熊,确认这不是真的才放下心来。
汪白可不管狼群有多惊讶,一只会画画的萨摩耶确实惊世骇俗,但对于狼群而言,再奇特又如何?他永远都是他们的同伴。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差距,人类总会被各种各样的利益所左右,做出一些违背本心的事情,动物却不会。
所以他才敢肆无忌惮地在狼群面前展现自己和其他萨摩耶不同的一面。
画完棕熊,汪白又在远离棕熊的地方画了一只狼。
狼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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