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有,早点回来。
狼末舔了舔小狗的脑袋,带领狼群朝着驯鹿进发。
汪白用爪子拨开枯枝,碎雪顺着枯枝落在他的耳尖,他也只是随意抖了抖耳朵,继续专注地偷看。
狼哥并没有一开始就带领狼队冲锋,这很聪明,因为驯鹿的速度比北极狼更快,它们的耐力也更好,天生就是跑步健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漫长的进化中,驯鹿只能不断地提高奔跑的速度,才能甩开身后紧追不舍的追猎者。
即便是只有几周大的幼鹿,速度也能和北极狼全速奔跑的速度持平,但它的耐力更好,往往能化险为夷。
六条北极狼兵分两路,狼末带一组正面逼近,狼越则带领另一组从旁策应。
狗狗的视力有限,离远了他看到的只有模糊一团,只能依靠嗅觉判断狼群和驯鹿大体的位置。
好想跟上去看看,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北极狼捕猎现场。
可惜他跑得太慢,还不如老老实实在这等着干饭。
北极驯鹿的肉,应该比北极兔还要好吃吧?
吸溜。
驯鹿的反应非常快,这种刻在基因里的警惕,帮助它们逃脱狼群的追捕。
但它们这一次遇到的是狼末。
早在追击之前,狼末就安排狼越带队悄然潜入驯鹿后方,他深知驯鹿耐力很强,所以他们只有一次机会,务必一击即中。
“冲。”
狼末低吼一声,他对时机的判断全靠经验和直觉,他和狼越之间的距离很远,不能通过狼啸通风报信,否则驯鹿也会发现他们。
但他就是凭借着这种原始的捕猎手法,一次又一次带领狼群猎取食物。
跟在他身边的野戈和蓝眼闻言也跟着冲了出去,他们紧紧跟随在狼末两侧,和狼末一起冲散驯鹿们。
两头成年驯鹿第一时间察觉到危险,它们惊惧地嘶鸣着,拔腿就跑。
幼鹿还不明所以,这是它第一次遭遇敌袭,但本能驱使着它奋力逃跑。
狼末很清楚,就算他们全速奔跑也不可能跑得过驯鹿,所以要想捕猎成功,就只能靠爆发力。
野戈和蓝眼发现狼末又提速了。
他们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的震惊,狼末的速度太快,他们只能勉强跟在后面,而且距离也在逐渐拉开。
追不上了。
野戈和蓝眼维持着全速奔跑,狼末给他们的任务本就不是追上猎物,而是等待机会协助捕杀。
机会很快就来了。
潜伏着的狼越带领长尾和皮皮冲了出来,迎面拦截驯鹿,狼越更是趁机猛然扑向了雄鹿,狠狠地咬上了雄鹿的大腿。
雄鹿吃痛惨叫,却不敢停下,和雌鹿一起改道往右侧逃离。
长尾和皮皮也趁势在雌鹿身上留下了两道爪痕,可惜没能将她留下。
后方的狼末带领野戈继续追击,蓝眼则和皮皮前后夹击,堵住了幼鹿的逃生之路,一起咬死了它。
另一边,狼越一击得手便不依不饶,死死地咬着雄鹿的大腿不放。
雄鹿不得不带着狼越一起奔跑,速度出现了明显下滑,被其余的狼追上。
“狼越,一起去追那头母鹿。”
狼末仓促道。
狼越舔了舔嘴里的血腥味,看着赶来的野戈他们把雄鹿淹没,眼底凶光毕露:“放心,一个都跑不了!”
天灵大陆,强者为尊。炼器是凌尘如何在这强者环伺的大陆一飞冲天?修炼炼器夺宝杀敌。当我站在这个大陆之巅时,我希望我不是一个人。这是凌尘内心深处的声音,所以他痛苦并快乐着。...
已完结推荐我的新书王者系列文又被国服大佬带飞了全娱乐圈电竞圈的人都知道,乔夕是舟辞的老婆粉。某日,作为KPL金牌中单的乔夕在赛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理智的粉丝,以及合格的职业选手,我怎么会想要跟我的男神谈恋爱呢!我们应该关注比赛本身,远离职业选手的私生活!结果没过几天,乔夕就被火眼金睛的网友扒...
别人穿越自己也穿越,怎么偏偏自己就变成一个大叔了呢?看着东奔西跑忙着办案的小屁孩,这一刻大叔默默做出了决定。果然这种情况下,混吃等死是最好的选择吧!...
最强豪门公子被陷害,入赘为上门女婿...
道生鸿蒙初开年,今朝出于鸿蒙身。与道同生后成道,三千大道更在后。道成混沌洪荒现,千万世界尽遨游。鸿蒙纪年了千秋,亦是新生终成道。陈荣本是一个普通的宅男,车祸很不幸的发生在他身上,苏醒后发现重生于混沌,先道而生,混沌灵宝更是多不甚数,原来盘古都是其小弟。无太监断更记录。盆友们如果觉的本书还能看,请多多捧场!!!本人再开新书,新书混沌圣尊已上传,欢迎各位书友点评欣赏,恭候大驾!!!!...
以宋金战场为蓝图,以金庸小说为背景,一个不变态的网游戏,里面无限接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