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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冷峻的脸庞,还是透露出了几分难以遮掩的疼痛。
一定很疼吧,汪白心疼极了,他学着狼末的动作,轻轻地舔着狼末身上的伤。
比起他的皮外伤只是看着吓人,狼末的这些伤则要可怖得多,全是和狼群搏斗时留下的打斗伤。
伤口大多很深,最深的一道伤口是在右肩上,隐约可以看到露白的骨头。
舌尖轻轻扫过伤口边缘,生怕不小心碰到内里的血肉,汪白眼眶发热,深恨自己的大意。
这些日子在极地过惯了安逸的日子,他都忘了并非所有地方都像先前那样地广狼稀,更何况这条路是驯鹿迁徙必经之地,肯定会有猛兽伺机而动。
狼哥想让他跟着也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可笑他会错了意,还以为狼哥非要带上他一起去相亲。
要是他们一开始就和狼群一起行动,就不会遇到危险了。
自责的萨摩耶将一切过错都揽到了自己身上,殊不知狼群对他的看法却有了极大的转变。
蓝眼戳了戳同伴的皮毛:“没想到这小狗看上去小小一只,胆子却这么大,居然敢和那群狼对着干。”
长尾与有荣焉:“也不看看是谁带大的,他啊,天生就有我们狼族的风范。”
狼越轻嗤一声:“也就那样,还不是遍体鳞伤,勉强够格当我们狼群的一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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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狼王那么护着他,”
皮皮自认为找到了真相,“普通的狗哪有他那么坚强,依我看,狼王早就发现了小狗的与众不同,所以才决定养着他。”
狼族有着强烈的慕强心理,当汪白展现出他宁死不屈的一面时,他在狼族心理不再是储备粮,而已经成为了合格的同伴。
狼末瞥了他们一眼,狼群立马噤声,不再言语。
他转过头,舔了舔汪白泪汪汪的小狗眼,然后仔仔细细地将小狗身上的血污都舔干净。
一狼一狗互相舔舐伤口,他们之间的气氛和谐、温暖、浑然天成,任谁都插不进去。
这让汪白想起了一句话: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是一个盖世英雄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对他而言,这里没有白马王子,只有白狼王子,也没有七彩祥云,有的只是伤痕累累的一狼一狗。
却一点都不比那句话营造的意境差上半分。
唾液本身就有消毒的功能,野生动物处理伤口最常用的方式,就是舔舐伤口。
狼末把汪白的伤口舔了个遍,尤其是那本该又卷又长的尾巴,现在却被那只头狼咬秃了。
汪白的尾巴特别敏感,狼末一碰他就想躲,但顾及到狼末身上有伤,他只得克制自己躲开的冲动,好让狼哥舔个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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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汪白自觉得他的伤并无大碍,倒是狼哥他伤得太重,光靠唾液杀菌不太可靠,还得再想想办法。
他先把自己和狼末的围巾取下,一条绑在了狼末受伤的后腿,一条绑在了伤口最深的后肩,止血的同时防止发炎,一举两得。
狼末完全不把自己的伤当回事,蜷缩着后腿,仅用三条腿走路,也要带领狼群找地方埋伏,准备狩猎。
轻伤不下火线。
汪白能理解这段时间对狼群十分重要,所以狼哥不想因为自己的伤拖累狼群。
正因如此,他不打算阻拦狼末,他会和狼群一起,用身体和忠诚,守护着他们的王。
沿着小溪一路往上,狼群在寻找最佳的埋伏地点,汪白却将目光投向路过的花花草草。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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