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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陆今晏想让唐宋亲他(第3页)

他怕自己太急,会把她吓跑。

他强压下心中的滚烫,小心、珍重地拆开信封,就开始看宋棠给他的回信。

顾时序其实挺有分寸感的。

他是很喜欢八卦自家团长的恋爱故事,但当陆今晏看信的时候,他也不会真的凑过去,看信上的内容。

这封信,是宋棠几天前寄出去的。

那次,他在信的末尾,写了句,宋宋,对不起。

所以,她在回信中写道,陆今晏,你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

你从未对不起我什么。

倒是很感谢你的招待。

国营饭店的饭菜很好吃。

你烤的肉串,更好吃。

…………

看着信纸上漂亮的字体,陆今晏唇角遏制不住上扬。

下周公休,他本来是想约她去看电影的。

但看到她说,她很喜欢吃他烤的肉串,他还是决定,先带她去露营烧烤,晚上再去看电影。

他也希望,她看在他烤的肉串很好吃的份上,能同意周末与他见面。

看完信,小心地将那几张信纸折起来放好后,他红着耳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竹青色小盒子。

而那个长方体的小盒子里面,躺着一根发簪。

发簪的形状,特别漂亮。

黑檀木发簪的顶端,镶嵌着玉质的桂花玉兔,玉兔下面,有一轮弯月垂下,好看得不像话。

今天白天的时候,他注意到了梁越深手中的那根发簪。

他忍不住想起了上次在车上,唐宋长发滑落在他身上的感觉。

像是一片片羽毛,扫过他的心湖,让他的心跳,彻底乱了节拍。

梁越深买的发簪,是想送给宋棠的。

在世人看来,宋棠那张脸很美,而唐宋脸丑陋,甚至有些可怕。

可他觉得,唐宋比宋棠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他也觉得,唐宋戴那种发簪,将一头青丝绾起,穿着旗袍的模样,肯定特别特别好看。

所以,今天下午,他忍不住去了国营超市,想给唐宋选一根发簪。

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玉兔发簪。

她上次醉酒,坐在他身上撒娇的模样,就像极了软绵绵、招人疼的小兔子,让他的心脏,火热又柔软,恨不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

“哇!

这根发簪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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