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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人的自私使然。
治不好的通病。
两人各怀心思,易家兄弟俩闹腾一会儿后,也静了下来,只有昱晴川那傻小子没心没肺、乐呵呵地望着一切,好像对眼前场景稀罕得很。
夜渐深。
易锦曲肘置膝,头枕双臂,睡着睡着,不知是做梦还是没稳住,竟然往前一栽。
若非金暮黎眼疾手快,薅他衣衫将他拽回来,他就一头栽进火堆里了。
易融欢是个真没有心肺的,见状不但不安抚,反而嗤笑出声:“你是想把自己烧成秃毛鸡给我们吃吗?”
兰尽落睁开眼,也只是瞄了瞄,便重新闭上。
在他看来,这易锦就像个还在吃奶的少年娃娃,能活到现在没死,原因只有两个字:幸运。
是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的人。
易融欢讥笑嘲讽,兰尽落不理不睬,唯有热心如火的昱晴川关心道:“你没事吧?在火堆旁睡觉要小心些。”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易锦看看易融欢的反应,再看看昱晴川的真诚,不由冲他笑了一下:“我没事,多谢。”
易融欢轻嗤:“虚情假意你也谢,傻子!”
易锦垂眸抿唇,不反驳,不搭理。
金暮黎想到刚才他要栽进火堆时,自己的心脏竟差点漏跳半拍,微微皱了皱眉,稍作犹豫,还是一把将少年按到自己腿上:“睡!”
虽是命令的语气,易锦却异常欢喜,侧身趴在她腿上,一动不敢动,只是那漆黑双睫不停地眨啊眨,兀自偷偷甜笑半天,才心满意足地闭上眼。
像吃了许多胡萝卜的白兔子,美得露出两颗大门牙。
那小样子令人看了以后,即便不羡慕他的胡萝卜,也会产生莫名嫉妒,想把他揍哭,让他再摆不出那幸福笑脸。
易融欢轻哼一声,却没真动手。
他还没疯。
夜色渐过,天色渐明。
兰尽落立刻动身,前往慈悲教。
他走以后,金暮黎看了看昱晴川,决定将他打发走,于是将他拉至一旁,从怀里取出一叠纸,低声道:“昱晴川,能不能帮我个忙?”
昱晴川立即道:“什么事你尽管说!”
金暮黎将那叠纸递给他:“按照这上面的地址,找到相对应的人,将要传的话,分别转达给他们。”
昱晴川“哦”
了一声,又应声“好”
,可待打开纸张一瞧,不由愣在原地:“竖碑?修坟?扎纸人?烧冥钱?这、这……”
他整个人都结巴了,“这都、都……”
这都什么啊?
好诡异啊有没有!
金暮黎觉得好笑:“传话活人办活事,又不是让你和死人冥婚,怕什么?”
她不说还好,她一说,原本没想到这层的昱晴川不由一抖:“金姑娘,你、你别吓我。
我本来还不怎么害怕,可给你一说,却、却觉瘆得慌。”
“那好,不吓你了,”
金暮黎难得地拍拍他的肩,“现在外面有点乱,你路上要注意安全,办完这件事后,直接去赤墨城夜月阁找我,我请你吃饭。”
昱晴川瞬间忘了纸人冥钱,展开笑颜道:“好好好,那我尽快办完,尽快去找你,你要请我去大酒楼吃饭。”
金暮黎的嘴角勾起一抹淡笑:“好。”
笑容极浅,昱晴川却呆了呆,随即很客观地评价道:“金姑娘你笑起来真好看,比板着脸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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