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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扬很清楚自己立身的根本是什么。
写小说!
陆扬很清楚,如果自己为了泡妞而荒废了自己的小说事业,那么,就算自己一时能和曹雪走到一起,也无法和曹雪永远在一起,早晚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抛弃,就像重生前那次被冯婷婷抛弃一样。
前文说过,陆扬已经不会再拿自己的心去交换爱情。
事实上,陆扬最近这段日子,追求曹雪,他自己也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爱上了她,他只知道偌大一个校园里,到目前为止,只有曹雪让他生出了想要追求的心思。
至于是不是爱情,陆扬不在乎,也不想去想。
有过四次失败的感情经历,陆扬已经不追逐天长地久,能拥有一时是一时,喜欢的时候,就去追求,没必要想太远。
只要让自己的写作一直进步就好。
陆扬心里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就像今天晚上,他想去学校和曹雪一起上晚自习,但在去之前,他要自己必须先写好今天的章节,他不能容忍自己为了追求女生,而放慢自己的写作。
……
当一支香烟点燃含在嘴里,吸着熟悉的烟味,陆扬浮躁的心,慢慢沉静下来,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渐渐消失,慢慢只剩下淡漠,香烟的烟雾中,陆扬的双眼习惯性地微微眯着,隔着缭绕的烟雾,眯着眼睛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空白文档,心里慢慢开始构思这个章节的内容,直到对将要写作的章节了然于胸,陆扬才动起双手,眼睛望着屏幕,双手仿佛随意一般地不停敲击在键盘上。
空白的文档上,一行行的黑色文字跃然而出。
时间在流逝,文档上的文字则在一行行地增加。
一个多小时后,当陆扬把心中构思好的情节都写出来的时候,文档下方显示的文字,已经有3329个字,正好一个章节。
见写好了今天的第二章,陆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
写小说,无论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对陆扬来说,都是自己最喜欢的事情。
每次写完一个章节,他心里都会感到很愉悦,陆扬很喜欢这种感觉,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且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成果,相信,任谁都会喜欢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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