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需要得到对方的一滴血,就可以对其施咒。
血咒又分两种,一种致命,一种不致命。
阿霖就总是对暮吟说,她应该穿一身黑衣,给人一种很厉害的感觉,这才符合她的身份,而不是一身白衣飘来飘去,像个女鬼!
可暮吟说她不喜欢黑衣——她又不是杀手,也不是夜行侠,干嘛要穿黑衣?
暮吟喜欢白衣,因为白色最干净。
阿霖默默翻了个白眼,暮吟有洁癖,一个爱干净的血灵,想想总觉得别扭。
不过暮吟从来不觉得自己穿白衣有什么奇怪的,就像阿霖偏爱蓝色一样——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何必计较这些。
暮吟从不轻易对别人施咒,除非她心情不好,而那个倒霉鬼又爱没事找事,对于这样的人,暮吟认为不给点颜色看看就是自己的不对了。
她是个有个性的灵,有个性自然就会有脾气。
要说暮吟是天上地下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血灵,她的诞生并不奇怪。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杀戮,有杀戮就会流血,暮吟于上古大战后的血河中诞生,由千万战死之人的血气凝聚成形,又经过成百上千年的苦修获得人形,她对战争和血的渴求也在修行的过程中逐渐淡化了。
再后来,她交了朋友,有了阿布,就培养起了各种兴趣爱好。
暮吟喜欢跳舞,喜欢和阿霖斗嘴,最喜欢的是养灵宠。
她曾和阿霖商量一定要去雪域高原弄一只雪豹或雪獒来养——后来这个愿望实现了,但是每次出门都被雪獒拖着走,她干脆把雪獒阿布训练成了坐骑。
一身白衣的她坐在威风凛凛的雪獒身上,像极了远古的女战神。
阿布是一只血统纯正的雪獒,阿霖和暮吟抱他回来的时候还是个小不点儿,刚断奶没多久的小獒崽全身雪白,毛茸茸的像个毛球,喜欢赖在暮吟和阿霖怀里舔她们一脸一手的口水。
阿霖和暮吟第一次远足,选的就是雪山,回来的时候碰巧在阿布的主人家借宿,主人家前不久刚好新添了一窝小獒崽,见她们喜欢得打紧,热心的主人就把阿布送给了她们,阿霖把自己的玉镯留给了主人家当谢礼。
次日,两个丫头欢天喜地抱着小獒崽离开了,担心小獒崽不适应,还在半山腰上逗留了几天,还好,阿布能吃能睡,长势喜人,打消了她们的疑虑。
自从有了阿布,暮吟的心情大好,没事就带着小獒崽出去遛弯。
阿布也很听话,暮吟就不用链子,随他自由奔跑,解放天性,反正她们住的地方人迹罕至,根本不用担心阿布会伤人。
一个人,生于世间,不可能会一世无忧的。
生活为何要对你无比宠爱呢——只要活在世上一天,多少会经历一些小挫折、小困难。
少不更事不太懂这些世事纷扰,但是不断地经历,也在不断的成长,成长为一个可以独自承受这些考验的人。
去面对所有令人畏惧的残酷打击,路过或步入黑暗的狭小空间。
当独自承受生活带来的残酷考验时,心里可能会想:如果和旁人说上两句,心里是否会好受一些呢?其实不然,事实上很多人和你一样,都在承受着打击,有些人已经自顾不暇,如何再听你诉说自己的经历?
慢慢的就会明白,向别人诉说,还不如自己独自承受,说出去也是令旁人增添烦恼,自己的生活也并没有多少实质上的改善。
爱你所爱,爱你所坚持的,爱你所遇上的,爱你所把握的,爱你所拥有的……爱你所有,爱你未有,爱你所梦。
真正地跟着心意走,如愿以偿爱上一路经历,跟着曾经预想的步伐前行,听从心的声音,看破世间困扰,专注一心,是人生里最难渴求的东西。
能把生活和人生的心意融合发力,让每一分每一秒都能肆意翱翔,自由生活,便是对自己一生所行最好的回报。
因为你未有所不满,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跟自己的心提前打了招呼的!
阿霖是个怎样的人呢?
一路所行,一心所向,将“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无畏前行”
这句话刻进了身心。
因为现实的困境,她把这句话践行地更加具有深意,每一个字都好像有她的影子。
这不是虚幻,是切切实实的经历,她用言行将这句话表达给别人看,给自己听,她便是这句话最忠实的信仰者。
因这句话更好的解读了她,这句话也因她而更有人性的色彩。
像是融合,又像是彰显,明里暗里都在诉说阿霖的一生是如何过来的。
这句话与她所说“随心而往,随性而活”
的话语未有多大差别。
即便天空翱翔的飞鸟,在它自己的生命里,也有迷途的时刻,永恒二字也只是到它生命截止的那一刻,所以飞鸟的心意是最勇敢的当下!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
她是一名公司职员大龄剩女。 一场车祸把她带回到14岁。 因佩戴的玉镯获得了一个神秘空间,从此人生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他是高贵的狐界王子,一尘不染,俊美非凡。 什么九天仙女,妖界尤物视而不见。 因闯下大祸被贬下凡遇见了她,从此眼中只有她。 她炒股票,开公司,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叱咤商场。 她凭着空间的力量,慢慢变得越来越强大。 且看她,素手芊芊,雨覆云翻,如何一步步修炼成仙。 再看他,常伴她左右,如何俘获佳人芳心。 此文1v1,男强女强,爽文。 小剧场商场篇 她哦…?唐爷的意思是不想和我们公司合作了? 唐爷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呵呵呵…跟你们公司合作利润太少。 她唐爷,我给你的利润可是市场上面最高的。 唐爷当然是最高的…你想和我合作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离开南宫羽我们这笔生意就谈成。 为了他的女儿竟然这么好的一块肉他都不吃,她一阵冷笑… 小剧场粘人篇 家里沙发上,她你能不能往那边去一点,别靠着我。 他两眼泪汪汪的看着她我冷…明明有暖气他说冷她一脸黑线。 公司里,她请问你又跟...
重生回到七零年代,城市生活猛于虎,姥姥家被斗,奶奶家整天斗自己娘俩。谁说城里人有粮票油票肉票各种票就好过啦?没有空间没有金手指,不能种地挣工分,不敢投机倒...
七年后再相遇,她却成了他亲爱弟弟的经纪人,看着她与他弟弟越走越近,他越加嫉恨难忍,这个女人真当他是个死人吗?七年前她跟着男人跑了,七年后被他逮住再想跑掉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当初叶逸风花多少钱买的你?我白乔溪可以花十倍甚至更多的价钱来买。他的话无情而残忍。她无心争辩,不欲多作纠缠。七年前的案子扑朔迷离,她已万劫不复。却不料他步步紧逼,始终不肯放手。我看你这次能逃到哪里去?他蛮横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高中时我寄宿在24岁的班主任家里,她的出现改变了我的一生。原本平庸无奇的青春,从此变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