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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在一起去统帅军队。
因为在他看来,这种人虽然视死如归,但有勇无谋,是不能成就大事的。
“勇”
是孔子道德范畴中的一个德目,但勇不是蛮干,而是“临事而惧,好谋而成”
的人,这种人智勇兼有,符合“勇”
的规定。
【原文】
7.12 子曰:“富①而可求②也;虽执鞭之士③,吾亦为之。
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注释】
①富:指升官发财。
②求:指合于道,可以去求。
③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
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译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
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评析】
孔子在这里又提到富贵与道的关系问题。
只要合乎于道,富贵就可以去追求;不合乎于道,富贵就不能去追求。
那么,他就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从此处可以看到,孔子不反对做官,不反对发财,但必须符合于道,这是原则问题,孔子表明自己不会违背原则去追求富贵荣华。
【原文】
7.13 子之所慎:齐①、战、疾。
【注释】
①齐:同斋,斋戒。
古人在祭祀前要沐浴更衣,不吃荤,不饮酒,不与妻妾同寝,整洁身心,表示虔诚之心,这叫做斋戒。
【译文】
孔子所谨慎小心对待的是斋戒、战争和疾病这三件事。
【原文】
7.14 子在齐闻《韶》①,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注释】
①《韶》:舜时古乐曲名。
【译文】
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有很长时间尝不出肉的滋味,他说,“想不到《韶》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
【评析】
《韶》乐是当时流行于贵族当中的古乐。
孔子对音乐很有研究,音乐鉴赏能力也很强,他听了《韶》乐以后,在很长时间内品尝不出肉的滋味,这当然是一种形容的说法,但他欣赏古乐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也说明了他在音乐方面的高深造诣。
【原文】
7.15 冉有曰:“夫子为①卫君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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