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后摆开阵势,打一场。
胜或负,就这么简单!
那些动辄对峙数年之久的战役毕竟是稀少,正因为稀少才会成为经典。
而从远古炎黄蚩尤大战涿郡到如今,战争已经发生了几万次,几千年下来,人们都是这么打仗的,凭什么到了现在就要更与众不同?
沈云从来不认为自己要玩与众不同的战争。
他只是想将战争天平稍微往汉军这里挪一点而已。
比如赶路,他就想将路赶的快一点。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这可是屠大神教的。
所以在斥候传回消息,最后一曲士兵已经在五里开外之后,沈云便立即下令全军开拔,由最后一曲负责守护辎重,其余部曲尽数上马,赶赴楼兰!
根据斥候汇聚过来的消息显示,虽然匈奴克巴军依旧不甘心这样放汉军离开,但他们成建制的军队至少还要三天才能赶上来,根本不用担心。
而前面的楼兰……沈云不认为无桓的楼兰能当得住他这支骑兵的轻轻一击!
不但楼兰不行。
整个楼兰周围数百里,包括八百里瀚海,绝对没有一支势力能够抵挡他的铁骑!
绝对没有!
这不是沈云瞎自豪。
或者不自量力的自负。
从千鸟谷出击以来,除了战秋明损失了一些人马,其他诸如扫荡秋明州匈奴大小部落的战斗几乎可以用行军来形容,实在太轻松了。
而就在这不断扫荡中,他这四千人马不但恢复了一人三骑,甚至还有多余的马匹来做备选和拉运辎重---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最不缺的就是马了。
当然,这些马优劣上肯定是不能跟从千鸟谷带出来的专门培养的战马相比,不过当初从秋明城撤出来。
狼狈了些,最起码骑士们没丢了自己的战马。
那些备马和驽马,凑合着从匈奴部落里拉出来也能使用。
非战斗状态。
沈云没舍得骑瑞兽,而是换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多说一句,这母马也算是高大了,不似蒙古马种,倒像是经过混血的东欧马。
而携带母马,也是为了饮用马奶。
闲言少叙,当钟离泗作为前锋,带着两百骑兵,近六百匹战马轰隆隆的抵达楼兰城时,整个楼兰城根本没做任何抵抗,已经有人跪伏在地高喊:“恭迎大汉王师!”
……
“恭迎王师!”
沈云骑马赶到时,就见楼兰城外围的一座像驿站又像行仓的地方已经跪倒了一地的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穿着汉式的袍服,还有几个另类的穿着哈里发的白袍,裹着白巾。
由于已经是深夜,驿站附近点起了无数火把,火光映衬下,跪着的人的身影有些晃动,似乎在汉军无匹的气势下瑟瑟发抖。
沈云微微蹙眉,凝声问:“这些是什么人?”
钟离泗已经带着骑兵入城,分兵把守各条主街道的隘口,还派出一排骑兵往矿区方向去了---那里算是楼兰城唯一的制高点,必须抢占---只留下两个配横纹剑章的尉兵在等候。
“启禀部帅,这些人是楼兰公会的人……”
不等尉兵说完,跪伏在最前面一个人立即大声道:“部帅,部帅,小人是这一任楼兰公会的会长菲特.埃尔蒙特,我有事禀告部帅!”
沈云眼尖,在摇曳的火光中看清是个西方人,记忆中上次欧阳复来楼兰,好像也是跟个什么叫埃尔蒙特的人打的交道,便对左右道:“把欧阳复找来,另外,把那个什么公会会长带过来。
燃烧的莫斯科是红场唐人写的军事战争类小说一个很普通的穿越小说,一个普通的女兵在苏联卫国战争中的个人经历。...
一场算计,一个孩子,将她与那个病娇总裁绑在一起。陆浅浅被安君墨打上了不择手段的标签。他冷峻叛逆喜怒无常,陆浅浅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的带着孩子想要离开,却最终还是落入他的的网中。陆浅浅,我不管你有没有错,你既然进了我安家,就是我安君墨的女人!我的女人,谁都别想从我身边带走!收起你的胆小怕事,天塌了我顶着!...
一个废材包子少女死了,一个犀利毒舌武力值爆表的女军医穿越而来。万人竞技场上,她把天才未婚夫完虐后踩在脚下,天才?也不过如此!听好了,有资格说退婚的是我不是你!手持法杖,她是尊贵的灵术士,拿起药鼎,那是人人拉拢的炼药师,拉起弓箭,她是实力惊人的魔弓手!不过,这些烂桃花是从哪里来的?男神圣子?那个话痨,他就不该...
穿越到火影世界的花褚,正值九尾袭击木叶之时。知晓剧情的花褚从穿越的第一时刻便准备着在第四次忍界大战中保命。为此,他利用自己情报上的金手指,拜名师,抱救世主...
地球最强兵王魂穿异世,融轮回武帝记忆,修九龙战尊诀,所向披靡,战威无可敌!会炼药能炼器懂铭纹生活职业,全能才是王道!!...
虽然前世咱是个炮灰,但是炮灰也有逆袭的时候,抓住机会变美女咸鱼翻身做主角!找个铁饭碗,钻石碗更佳,至于男人么那啥,要不要找个童养婿?咱也来一次正太养成计划!咳咳咳,那个黑大个啊,你老往本姑娘身边凑干嘛?姐姐可是已经有童养婿了说,咱得一心一意哪!新书宅逗上传,求新老作者的点推收坑品有保证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