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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长大了,都和我陌生了。”
叶飘飘放开沈之安。
沈之安一边把她迎进客厅,一边说道:“飘飘姐,叶伯父叶伯母应该很想你了,他们常常跟我爸妈谈起你来……”
无双叼着飞盘跟在他们后面,听见沈之安说着这些话,没想到他居然也会和人说家常,真不愧是面对自己暗恋过的女孩啊,即使他脸上依旧面无表情,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现在和叶飘飘相处的样子是和亲人差不多的。
管家帮忙把叶飘飘的行李接过去放好了,女帮佣给她倒了一杯水,叶飘飘随意地打量了一下客厅,发现跟她走之前没什么变样。
这别墅是沈之安的父母送给他的,因为他当年为了跟随叶飘飘的脚步,考了这个城市的大学,却没想到等他来了,叶飘飘却出国去了。
叶飘飘瞄到一只长得健壮雪白的狗狗,愣了一下,然后惊喜地问:“之安,这就是我当初送给你那只小狗吗?”
沈之安点了点头,叶飘飘心中得意,眉梢一挑,说:“没想到你这么重情,当真把它养得这么大了。
有它替我陪着你,我很高兴……”
沈之安眼神温柔地看了一眼摊成一团趴在地上抓毛毯的无双,“它很好,很乖,很懂事。”
叶飘飘见沈之安这么夸奖无双,显然是很喜欢这只狗狗的,她心中得意,毕竟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暗恋自己,这样的虚荣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沾沾自喜一辈子,更何况沈之安还不是一般的才俊。
沈之安长得好看,即使不能得到他,但在一起一段时间也是值得的,极品的男人可不多见了。
叶飘飘这次回来,虽说有“收复”
沈之安的意思,但在没见到沈之安的时候,这个想法只是冒出了那么一次两次,而今天,她看到远不是几年前那样青涩,而是变得气势十足的沈之安,她的这个想法就格外强烈起来。
而她有足够的自信,以为只要自己流露出一点点对沈之安有意思的痕迹来,沈之安就会跟几年前一样跟她告白。
她一点都不担心沈之安会这么快就移情别恋,毕竟她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他的性格自己很清楚。
——更何况,这只傻乎乎啃地毯的萨摩耶还活得这么滋润,一看就是很得沈之安喜爱的,而这喜爱,不用说,肯定是来源于自己,毕竟这只狗是自己送的,所谓爱屋及乌,她叶飘飘送的狗,沈之安肯定恨不得捧在手上。
叶飘飘走到无双身边,蹲下身子,想要把无双抱起来,但没想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太浓了,害得鼻子灵敏的无双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叶飘飘浑身一僵,她并不怎么喜欢动物,但为了表示自己的爱心,她很快恢复了笑容,伸手就要抱住无双。
无双可不想成为她作秀的工具,用两只前腿使劲推开叶飘飘伸过来的手,叶飘飘没想到她这么排斥她,有点下不来台,于是干脆强硬地用手狠狠地掐住无双的前腿,无双两只前腿一痛,顿时恼了,她挣开腿,用爪子狠狠地一挠叶飘飘的手背,顿时几道血痕就出现在叶飘飘雪白的皮肤上,叶飘飘惨叫一声,猛地挥开无双。
无双趁机跑到了沈之安面前,两只前腿搭上他的膝盖,一跃就跳进了沈之安的怀里,窝好了后,睁着两只黑亮的圆眼睛看看叶飘飘狼狈的样子。
叶飘飘气疯了,她想来爱惜自己的容貌,现在被一只狗把自己抓成这样,愤恨不已,朝沈之安大喊到:“快把这只畜生打死!
它居然抓伤我了!”
沈之安听到她的话,顿时脸色一凝,从来没有人敢这么称无双为一只“畜生”
,他很生气,在他心里,无双相当于他的家人了,他很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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