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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就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得,居然于千钧一发之际,一把抓住那个小偷:“你想做什么!
?”
,他用力把小偷扯到身前。
这个小偷年纪不大,下手也没几次,被他拉得一个趔趄,抬起头,一双绯红的大眼睛正好奇地看着他。
光明之神在上,那婴儿的眼睛居然跟蛇一样!
小偷不由打了个哆嗦,扭开头来,结果笔直对上了野狼的眼睛。
野狼连番两遭受骗,心里已是怒火中天。
看到年纪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干起了诈骗这种勾当,紫晶般的眸子更是升腾起阵阵杀意,那是较之寒冬腊月的冰窟更为慑人的煞气,居然吓得小男孩儿哭了起来。
“大人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只是一时鬼迷了心窍。”
脏兮兮的小男孩顿时就脚软了,指着躺在地上撒泼打滚的流浪歌手大声说:
“是他!
都是他的错!
你刚才掏出钱袋的时候,被他看见了。
他觉得你钱多人傻,所以就拉我合伙,想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偷走。
事情都是他搞出来的,您要怪就怪他吧,求求大人您就放过我吧。”
上一秒还躺在地上的赖子一弹而起,指着小偷叫骂:“靠你个小混账,我要打断你的腿!
居然随意污蔑我!
我什么时候和你合伙了,你自己想要偷贵族老爷的钱,有种你就自己担着,我可不认识你,你别想把罪名往我都上扣!”
小偷也火了。
这两个人居然当街对骂起来,似乎声音越大,就越显得自己理直气壮,身上的罪责就越小。
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落在野狼身上的眼光也越来越多,如寒芒在身刺得他很不舒服。
野狼不习惯置身于众人视线的焦点之处,这让他感觉自己曝光于危险之中。
和光明相比,他更加习惯在黑暗中游走。
夜色才是他的世界。
野狼在喧嚣之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悄悄地穿过人群,快速离开现场。
他决定换一种方式,不再光明正大地走在街道上,而是想办法先暗中潜入其中的一家。
这种时候,他的运气一贯都不错。
野狼很快就摸进了一间客栈的储藏室,锁头被他轻易撬开,里面寄放着客人的贵重物品,比如说,黑貂皮披风。
野狼打开门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被妥善挂在墙上的披风。
这东西绝对是高档货色,没有一丝杂色的,摸上去手感简直棒极了,光滑的皮毛在灯光下反射出一线油量光芒。
厚重而又暖和,低调而又奢华,正是野狼现在所需要的。
由于之前被铁钉穿胸而过,所以野狼的衣服也撕坏了。
衣裤上更有多处破损,那是滚落山坡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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