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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着系统把第一篇全部灌入自己的脑袋里面之后,李志已经把这个短篇记住,但是无可厚非,不管是实体的读者还是网络的读者不能厚此彼薄。
李志决定《福尔摩斯》出版,而在选择一本适合网络发表的书。
再次进入系统,这次寻找的速度很快,李志很快就选定了网络风向的一本书。
同样是开创了一个潮流的书,其中的新颖,爽快自然是不言而喻。
它的名字叫做《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这本书的字数很短,但是其中的意味很深长,曾在另一个世界被誉为纯爱小说的鼻祖,比起动不动就百万千万的其他网络小说来说字数少了很多。
但是拥有的粉丝确实只多不少,更加关键的是这本书男女老少通杀!
但是兑换的价格贵了点,需要3000成绩点,李志开始正好还剩下三十多万,直接兑换出来。
两本同时更新,慢一点的话应该足够满足一群读者了吧。
……
其实兑换这本书,李志还有这另外一个目的,这本书李志看过之后被里面深深地吸引,超人的眼光让他敏感的感觉到这本书的影视方面同样不会弱!
兑换出来两本书,李志开始在自己的电脑上面建立了两个文件夹,一个叫做《福尔摩斯之血字的研究》另外一个则是叫做《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ps:第二更了,争取今天第三更,万一更不了的话就从明天开始到周六,反正是五天时间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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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谈谈出版【三更】
虽然有一个月没有码字了,但是李志的速度依然不慢,更何况小说的剧情全部记在李志的脑子里面。
不用李志再去想情节,到时候就是直接按照脑子里面的情节打出来在键盘上就行了。
《血字的研究》
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一个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合租了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一套公寓。
很快,他发现这位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年轻人具有超越常人的缜密观察力和非凡的推理分析能力,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他们的寓所。
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起谋杀案……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
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
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
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
写着写着,李志开始皱起了眉头,这本书好像有些和以前的书籍不一样,里面有些词句有些别扭。
读起来很不舒服,感觉有种韵味被改变了,失去了原来的那种味道。
李志发现之后,立即退出码字状态,进入精神空间质问系统,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让人膛目结舌。
“系统,为何《福尔摩斯》读起来有些别扭,里面的有些单词很怪,感觉像是被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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