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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前年便已在城内的立人学院里进学,一众豪门子弟牵鹰遛马,斗鸡走犬,年少轻狂的事情谁也没少干,四门的守卒自然把他们的面貌都记在了心里,生怕冲撞了,落不到好。
门卒每日见惯来往的形形色色诸般人等,分得清好歹,像宋江这样豪爽大气,散财如雨的,自是有意巴结。
张铃便对宋江说道:“宋三少,我听一个伙计说起,他前日里见钱二少爷从南面进了城。”
“钱,有,亮!
很好!”
宋江牙有些痒。
去年,他正是在与钱有亮的比斗之中,弄得两败俱伤,各自回家休养了几个月。
“回来得正好!”
宋江道,“这次定要让他知晓我的手段!”
“看来宋三少这趟回来,武功大进啊!”
一人从城上沿着楼梯下来,众门卒见了他,都施礼道:“队率。”
宋江见了来人,喜道:“奚家二哥,不曾想几个月不见,你已经做上了队率。”
奚卫笑道:“立了个小功而已。”
他上下打量一下宋江与他身后的小凝,忽然面露异色道,“难怪你小子这么大口气,看来是进境不小嘛!
是不是已经成为武者了?”
宋江含笑应是。
张铃与张路闻言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尽管他们不是武者,可是这么多年的阅历放着,又经过奚卫的提醒,自然就看出端倪来。
从佑城到万岁城,直线的距离仅有一百六十里路,不算很远,不过这只是对能够离地飞行的天级武者来说的。
两城之间,群山林立,溪流纵横,又有茫茫林海覆盖,因此道路曲折,殊为难行,走地面的话,路程何止是翻倍!
是以在两城之间,大约正中的所在,设立了一个小寨子,作为两地来往的中继点。
不管是军队还是商旅,从两城出发,到达此处都要耗费上大半天辰光,于是留在寨子里休息补给,因此便将这个寨子称作驻马驿。
不过这样仍是道路漫长,于是在驻马驿和两城之间,又建了数个带围墙的亭子,供旅人停歇。
初见之时,门卒们只当宋江二人是从较近的亭子中转而来,只是因事耽搁了,这才赶在关门前一刻才赶到。
然而现在仔细一看,两人连人带马,风尘仆仆。
身上满是泥灰和草浆,甚至还有一些血迹,这才看出,两人或当是在驻马驿赶了个大早出来,一路疾驰,也许在各个亭子里只是饮了些水,连饭都顾不上,这才能在短短一天里,将这段路程走完。
印州从肇建起算,已有千年。
但北地冬日酷寒,每年只得一季的收成,粮食产得少,因此人口一直没发展起来,至今犹有大片的地方荒无人烟。
万岁城周围还算好的,城外星星点点建起了不少庄园和村落,而佑城则不然,佑城周边只有寥寥的四个庄园,因此佑城城外的飞禽走兽比万岁城外要多得多。
苍茫古林看似幽静,其实在有经验的人眼里,却是热闹得狠的。
大型的走兽多是远远走避开去,但林木间仍有许多的虫蚁,其中不乏对于普通人有着危胁的。
假若宋江不是武者,宋家断不能让他仅仅带着一个侍女独自上路,就算是官道上,对常人来说,也是危机四伏的。
更何况,对人类威胁最大的生物,从来不是野兽,而是人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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