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凯子,说说你的理由,看看你的理由值不值得我出手。”
邓云能记住明朝后的诗词还不够十个手指头,准备留着关键时刻派上用场,自然不会轻易答应郑凯。
“那个......邓兄,能否不说理由。”
“老子逛了半天街,浑身酸痛,早就想回去让人捶捶背了,你不说就拉倒,咱们再见,哦!
再门不再见。”
邓云从不八卦,既然郑凯不说,也不再理会他,迈开大步往回走。
“邓兄请留步。”
郑凯急了,拽着邓云的衣袖不放。
“我这人善良,看在咱们有一面之缘的份上再给你一次机会。”
“在下喜欢上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为了追求她,从南京追到北京,只是她喜欢两类人,要么是英雄;要么是满腹才华的。
而在下只想长命百岁,当不了英雄;也从未想过埋头苦读,只想潇潇洒洒的在人间走一回,自然也成不了才子。
所以才请邓兄帮忙。”
这回郑凯没有犹豫,扭扭捏捏的说了半天,总算还能让人明白个大概。
“那女子叫什么名字?”
邓云还是未婚男子,对美女特别感兴趣。
“陈圆圆!”
邓云对历史名人不怎么感兴趣,对历史上的美女却略知一、二,知道陈圆圆是秦淮八艳之一,色艺双绝,名动江左,排得上号的古代美女,只可惜被吴三桂这个人渣给拱了。
邓云对吴三桂这个败类、人渣素来就没有好感,若不是那个人渣放鞑子入关,鞑子能否入主中原还得两说呢!
既然陈圆圆现在还不认识人渣吴三桂,好好的白菜就不能让人渣给拱了,就算是被郑凯这头猪给拱了,也比那个人渣强。
此事损人不利己,邓云还是决定帮助郑凯,只是他自己的水平有限,能记住几篇明朝后的诗词,完全得益于提前知道自己要穿越,得益于自己喜欢王国维、曹雪芹等文人,为了穿越后哄俊媳妇、小姑娘,特意死记硬背了几篇好诗词。
死记硬背的东西没有深入骨髓,时间长了就忘了,为了在美女面前显摆,邓云把能记住的诗词写在本子上,当宝贝似的锁在箱子最底层。
不知道上次郑凯买的《蝶恋花》是否拿到陈圆圆面前显摆,不知道陈圆圆是否喜欢,这个要问清楚:“凯子,你不是有《蝶恋花》嘛!
有了它就足够你出风头了,为啥还要火急火燎的找我?”
“跟你说句实话吧!
兄弟我就是剃头担子一头热,陈圆圆以前从未拿正眼瞧过我,就是因《蝶恋花》她才夸我,说字写得像狗爬,却称得上一纸飘香的奇文,所以才涎着脸再来找兄弟你帮忙。”
郑凯也是自来熟,几句话后就跟邓云称兄道弟,邓云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立即让邓云完整的默写几篇诗词来他没有把握,只好找个借口:“凯子,大街上人声鼎沸,没有灵感,不如去穿云吧坐坐,待我好好琢磨出一篇好诗词来。”
郑凯听人说过,就算是才子,要写出一片好文章来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安静的环境和灵感,大街上确实不适合创作。
“邓兄,那咱们就去穿云吧。”
逛了半天街的邓云口干舌燥,回到穿云吧就咕噜咕噜喝了一杯冰镇酸梅汤,用衣袖擦了擦嘴吧对郑凯说:“凯子,我要去阁楼好好琢磨琢磨,你请自便。”
“邓兄放心去吧,只要能写出好文章来,等多久都没问题。”
邓云点了点头,不再跟郑凯罗嗦,噔噔噔爬上阁楼,进房间前吩咐如影相随的纪戌:“纪戌,我要休息一下,没有重要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要打扰我。”
杀一是为罪,屠万却称雄。纵横生死间,去留我从容。杀到尸成山,挥刀裂苍穹。屠得万骨枯,血染江山红。吾敢执刀闯天路,重整山河踏征途!喜欢古代军事战争的请猛戳!...
一个身藏上古亡灵之谜的女子,一段旷世奇绝的血泪修仙史!...
这就是一个女孩和一只狗的故事。衡颜是个能听懂动物语言和动物零障碍交流的胖妹纸,她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也是个业绩很好的兽医。苏傲然是被困百年的鬼獒妖王,鬼獒?其实就是一种珍稀的大汪。鬼獒妖王的常态是一只高冷的狗。当菇凉与狗相遇会发生什么?很担心,她会不会亲自操刀将它阉了!一场匪夷所思的人妖恋!有人用绳命去爱,有人用余生去宠。五年前雷雨夜的初见,是否就是为了打开后来的缠绵缱绻?爱看主线甜宠,偶有逗逼,故事煽情文的宝宝们可以点点玉指收了。...
...
第一千两百九十六章新的开始(大结局) 话说我们一行人离开万仙岛后,而路上小师妹表示也是要看看自己的父母,于是我便决定还是先去林家,然后再去轩辕黄家,最后就直接回到千羽门,这样就可以而我们也是确实是这样一步一步来的,只是到了回到千羽门的时候,擎天大哥和震天表示要去千羽门,所以最后就自然是除了阵魔前辈他们以为,又加了擎天大哥和震天了,...
叶擎天,战神军团主帅。三年国战,怒斩敌酋,无人能挡!功勋卓著,获封天王!三年前,祖父死因不明。载誉而归之时,妻子被族人所逼,与豪门大少举办婚礼。逆鳞之怒,触之必死。恃强凌弱?本王,就是来找你们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