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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稀里糊涂(第1页)

送走了姚鼎,邓云才发现那群老兵如标杆般立在原地,这才想起自己只顾着跟姚鼎喝酒,把这茬给忘了。

十个老兵的年龄都不少了,大多有三十几岁了,身上穿的鸳鸯袄脏得都分不清楚颜色,站在干净、整洁的穿云吧大厅内格外显眼。

但没人理会这些,因为他们面前站着一位社会地位最低的商人,一位连他们上司都恭敬有加的商人。

眼前这位年轻的商人为什么有这么厉害,他们弄不清楚,只知道得罪了他,上司绝不会轻饶他们。

都是久经沙场的汉子,与敌人做殊死搏斗他们毫无畏惧,怕的就是牵连家人。

一个商人去管理一群当兵的,这事不符合逻辑,邓云却觉得很正常,且把十个老兵已规划成自己人了,所以说话很随和:“我叫邓云,一个普通的商人,既然你们上司委托我暂时管教你们,从今天起咱们就是一个锅里勺饭的兄弟,以后穿云吧的治安归你们负责,后勤则由我负责。”

邓云随便说了两句,没有半点威严,让老兵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邓云说话有气无力的模样,让老兵们严肃不起来,大厅内嗡嗡声一片。

邓云没有生气,依然轻声的问道:“你们这群人谁是头?”

一个脸上布满了伤疤的汉子立即站了出来抱拳回答:“小的卓胜,小旗,暂时统领这群兄弟。”

“好,问问你这帮手下有谁不服,若是不服就找我身后这位兄弟试试,只要有谁能把他打趴下了,以后就可以在穿云吧横着走。”

纪戌很配合,走到老兵们面前随随便便一站,没人敢上前挑战,他们都是行家里手,能看出来单打独斗都不是纪戌的对手。

没人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那比死还可怕。

“现在我命令你们立即去洗澡,必须给我洗干净了,若是有谁还邋里邋遢的,重打十军棍。”

这个时代没有抗生素,邓云不想身边人因不讲究卫生而丧命。

“诺!”

这次老兵们二话没说就立即执行命令。

老兵们足足洗了半个时辰,等他们换上新衣服从澡堂走去来时,穿云吧的厨子已经把饭菜做好了。

穿云吧的伙食一如既往的好,荤素搭配,四菜一汤,今天唯一不同的是多了十个人,多加了一张桌子。

老兵们大多是苦哈哈出身,隔三岔五能闻到肉腥味就算不错了,像穿云吧这么丰富的饭食就从来没吃过,年纪最大的老兵,满脸沧桑的胡子在轻微颤抖,眼角都湿润了。

面对美食老兵们并没有狼吞虎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幸运儿早就处变不惊,只是他们知道粮食来之不易,吃的很干净,碗里不剩一粒饭、一滴汤,就连不小心掉在桌子上的菜叶子也不见了踪影。

吃完饭后穿云吧就开始营业了,老兵们也分散巡逻,只有邓云无所事事,趁着落日的余辉带着纪戌、邓旺往邓宅赶。

穿云吧晚上要招待客人,热热闹闹的,吵得人睡觉都不踏实,还是回家好,温馨、安静,觉睡得特别香。

邓云从不放弃享受生活的机会,穿云吧赚钱后就立即提高家中的生活水平,还添了几个仆人,不再那么操劳的邓周氏眼角的皱纹悄悄地跑了不少。

现在世道不太平,京城内常有命案发生,让邓周氏提心吊胆的担心整天不着家的邓云,站在大门外等候儿子的她见儿子回来了,远远的就对着邓云喊道:“乖儿子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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