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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白云漂浮在碧蓝的天空上,云雀在翠绿的草原上空往来梭巡,空中充满了它们呢喃的繁音。
一望无际的茵茵草原上,成群的羊羔津津有味地吃着青草,奶牛们悠闲的散着步,调皮的牧羊犬彼此嬉戏打闹,不时发出一阵低沉的吠叫。
流浪汉手里挥舞着一把长达一米五的十字重剑,不断的向前劈砍,挟着海的气息的南风,吹着他满头的乱发,细密的汗珠从脸颊流到下巴,滴落到嫩绿的草叶上,在阳光下闪烁出蓝宝石一样的光芒。
重达六公斤的十字重剑一次次的斩裂空气,爆出声声急促的尖啸。
流浪汉的黑衣很快湿透,他解下外衣,露出一身精赤的腱子肉。
经过一周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完全恢复。
这样的基础剑术练习,他能练上大半天时间,不会感到丝毫疲倦。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望着远方一群群洁白的羊羔,心里透出几分喜悦:要是没有战争,这样宁静美好的生活,就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归宿。
时间快到中午,太阳洒下炙热的光线,纤细的尘埃在光中凌乱飞舞,“轰隆隆”
的马蹄声响起。
流浪汉转过头去,一个细小的黑影出现在视线中。
黑影渐渐清晰,熟悉的草帽映入眼帘,那是贝尔纳老爹八岁的孙女艾玛,骑着黑色的小马驹给他送饭。
“小艾玛,今天又是你给我送饭啊?本明沙呢?”
流浪汉远远的打着招呼。
小马驹马蹄带起的烟尘渐渐接近,艾玛熟练的跳下马来,从马背解下一个陶罐,提到流浪汉身边,扬起头笑着说:“本明沙哥哥和巴隆老爹去山里打猎去了,蔷薇叔叔。”
草帽下的脸蛋上长着几颗俏皮的雀斑,额角还带着几颗骑马后的汗珠和红晕。
流浪汉听到艾玛口中的“蔷薇叔叔”
,脸上不禁抽了抽,自从他宣布以后要将蔷薇花作为自己的家徽,贝尔纳老爹的三个孙子孙女就开始叫他“蔷薇叔叔”
。
这种女性化的称呼,实在是让他恨不得揍这些小崽子一顿。
“该死,小艾玛,你叫我叔叔就够了,以后不要加上蔷薇这两个字,知道吗?”
流浪汉两手捏住艾玛的脸颊,轻轻往外拉扯,艾玛脸上很快出现一个小丑一样的笑脸。
“不许再扯我的脸!”
艾玛使劲挣脱他的手,后退两步,揉了揉自己的脸,懊恼的说道:“巴隆老爹说被扯脸的小孩会变成丑八怪。”
“那么你以后不许叫我蔷薇叔叔了!”
“好的,蔷薇叔叔。”
“……”
流浪汉决定不和小屁孩计较,摇了摇头,打开陶罐的盖子,上面是一碗土豆泥浓汤,下面有两块烤羊肉。
“小艾玛,饭送到了,你快回去吧。
今天肯定有你最喜欢的——烤的噼噼啪啪的肠子,再晚点就要被贝尔纳老爹吃光啦。”
“爷爷最喜欢小艾玛,不会和艾玛抢的。”
艾玛自信满满,不过随即想到某个那无良的老爹,她立即牵着起小马驹,朝远处走去:“艾玛还要回去帮妈妈装苹果酒,我先走啦,蔷薇叔叔。”
随之而来的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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