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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感受到大手的温暖,忽然一个激灵反应过来。
她一脸羞惭。
“只是些腌萝卜和腌肉罢了,算不得什么好东西。”
杨易面带微笑,瞥了一眼刘玉脚上那双不合脚的军用皮靴。
“我就喜欢吃些腌货......你说的我都有些饿了,正要晌午,不如正好去你家做客,可曾方便?”
旁边的红袖目瞪口呆。
能把蹭饭说的这么理直气壮,杨家令还真是第一人啊。
刘玉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受宠若惊。
她一脸惊喜。
“真的么?”
这位杨家令那可是传说中的“大人物”
,更何况还是自己的恩人。
若是愿意去她家做客,她自然是激动万分。
只是她忽然想起来似的,下意识的看向一身华贵的太平,小声道。
“只是......我家有些杂乱......”
太平微微一笑。
“无妨。”
“正好,我们有马车,你跟我们一起回去。”
刘玉看了一眼太平身后华贵的马车,高高昂着头的大宛马,顿时惊住,羞愧道。
“我,我还是自己走回去吧......”
她担心自己的鞋子弄脏这马车。
太平凤眉弯起,拉住刘玉冻得发青的手。
“那你得走多久......还是坐马车吧,更快些。”
刘玉一脸愕然的被太平拉着上了马车。
到了马车上,她似乎有些无处安放,只得将穿着老旧军靴的脚缩在面前。
红袖跟着上了马车。
杨易则是亲自担任马夫,轻轻一甩鞭子,那大宛马便打了个响鼻,慢悠悠的跑起来。
.............................
半个时辰后。
长安城南。
昭行坊。
高大健壮的大宛良马拉着马车缓缓拐进去。
这里与城北等坊不同,便是连街道的宽敞那也是远远不如,更不必说有北面热闹。
大宛马是马中的极品宝马,纵然是在权贵众多的城北,城东那也是颇为罕见,更不用说汇聚了普通平民百姓的昭行坊。
健壮的大宛马鬃毛散开,犹如层层云浪,马蹄如雪,脖子上的铃铛清脆的回荡,引来不少人瞩目。
一炷香后。
在一间古朴破旧的院落面前停下。
院子的门有些斑驳,旁边的红灰色的门框爬满了细纹,门前的皑皑白雪已经扫干净,门前立着两根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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