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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山娃童年7
是的,爱情是什么?难道就是“君住长江头,吾住长江尾。
相思不见面,共饮长江水。”
吗?这是爱情?还是婚姻?六个年头,2190个日日夜夜,夫妻在一起同居过性生活只有60天,这算是爱情吗?这又算得上婚姻吗?岂能又成为夫妻呢?作为一个单纯、善良、内向的农村女性秀兰,能不痛苦吗?能不哭吗?她的内心世界?她的性欲本能?她的相思情感?又能和谁吐呢?又能和谁诉说呢?这就是一代人的爱情和婚姻——被扭曲了的爱情!
被扭曲了的婚姻!
被扭曲了的家庭!
以及被扭曲了的社会!
那种媒妁直言,包办的婚姻,法律上的无形枷锁,紧紧地套牢了这个无辜的女性。
再加上生活的艰辛坎坷,大嫂的欺辱,婆婆的软弱,大伯子赵高怕老婆的窝囊,山娃的年幼无知,身边女儿的牵挂。
。
。
她的忧郁症越来越严重了!
她像《雷雨》里的蘩漪一样,被爱情和不幸的婚姻,被家庭的不幸遭遇和屈辱压得喘不过气来。
她被逼疯了,每天除了自言自语的唠叨,就是昏昏沉沉的思念,精神上的折磨使她寝食难安,昼夜难眠,有时幻听、幻视,有时哭笑无常。
。
。
贾氏看到儿媳这般情景,无奈变得疯狂,她多次向大儿子赵高和儿媳梁英讨要自己的抚养费和供养品,可是结果一无所获,倒挨大儿媳的冤损和辱骂,在她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儿媳告上了法庭。
这一消息不胫而走,传遍了半壁山村的大街小巷,人们纷纷的议论着,看着热闹。
。
。
“唉!
老妈把儿子告上法庭了,这回有戏看了!”
“还不是儿子不孝,儿媳霸道造成的吗?多老实的山娃的奶奶呀!”
“可不是吗!
从来大气儿都不敢出的贾氏,还敢上法庭?”
“被逼的,人急了造反,狗急了跳墙。
抚养费不给,怎么生活呀?”
左邻右舍的乡亲们,七嘴八舌的在街头巷寓议论开了。
开庭的那天,在旁观席上坐满了乡亲们,叽叽喳喳的还在议论纷纷,多数都在为贾氏打抱不平。
只听“当!”
的一声,法官摸样的端坐在大堂中央最前面,举起了那神圣的“木锤”
敲击了震堂木,底下旁听者立刻鸦雀无声,霎时,一片的宁静。
左边坐有原告贾氏,右面坐着被告大儿子、儿媳。
法官宣布开庭,先由原告做陈述。
贾氏没有见过这样宏大的场面,语无伦次的说着:“我被分给了二儿子生活,有大队干部做中间人,说好的大儿子每月要给我抚养费和供养柴禾、粮食,可是他们不给,还多次辱骂我,我受不了。
儿媳秀兰有病,生活困难,他们还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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