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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人的支持,斑点兽竟然再次奋起,追上了一个马身。
董玉的目光很复杂,轻声道:“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死他。
杀不死他,就是他杀死我……北宫,这世上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好像绵羊总会被狼吃掉一样。
这次回去,你必须要下定决心,再犹豫的话,只能害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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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宫伯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董玉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下去。
她太了解这个丈夫了,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人。
可好人不适合生活在这里,西北荒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要和那西北凶残的野狼一样,否则迟早被人吃掉。
北宫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许能成为一个名士。
他是个羌人,却仰慕中原文化。
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诗词流传,他总是会花大价钱求购。
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这块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宫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着书卷。
有时候,董玉觉得自己,比北宫伯更适合生存。
而且,这些道理北宫伯真的不懂吗?未必,他可是在这块土地上出生、成长。
也许他比董玉更清楚这里的法则,只是却不愿意承认,不愿意面对这种残酷罢了。
******
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场雪,来的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早。
几乎是一夜间,西北飘起鹅毛大雪,把个天地映衬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壮观。
那雪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打着转儿,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来。
行走在雪原上,那风,那雪呼啸而来,让人甚至睁不开眼睛,更别说在雪地中前进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足足持续了两天两夜。
待天气出现好转的时候,地上的积雪已经到了小腿肚子深。
马儿行进起来,格外吃力。
更别说那一辆辆拉着物品的牛车,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荡,让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独爱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读,虽说不上有什么才学,但这情操却培养了出来。
想要在这时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须学会适应这个时代的一切。
从前学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代究竟能有多少用处?只怕没有来到东汉末年的人是无法体会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当远远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时,所有人都如释重负的长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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