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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的光线似乎忽然变得明亮。
方天奇猛地坐起来。
他倏地看见,前方不远处,正有一个颀长的青年静静站着,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青年极为英俊的面貌掩映在烛火中,半明半暗,诡谲莫测。
方天奇的喉头艰难滚动,仿佛被什么无形的力量禁锢住一样,视线无法从青年身上挪开。
就仿佛他有什么可怕的魔力。
恍惚间,方天奇的脑子里闪过了一段话——
【晴空忽暗,云色沉沉。
死寂的密林里,方天纵僵硬地站在树荫下,黯淡的双眼中,透露出极其恐惧的感情。
他的心口有一个血洞。
一只苍白的、修长的手掌缓慢地从那血洞里拔出。
那毫无瑕疵的掌心中,跳跃着火热的心脏。
这是方天纵的心。
方天纵的,始终装载着邬东啸的、好兄弟的心。
手掌的主人有一张英俊到让人难以想象的面容。
他的眼神里透着漫不经心,单薄而锐利的唇边带着一抹轻柔的笑,却让人感觉不到丝毫温柔。
他握着心脏的手掌微微用力,挤出了金黄色的鲜血。
一滴、两滴……七滴。
是方天纵最宝贵的精血,蕴养多年的,赤阳七宝血。
它们随意滴入一只瓶子里,就仿佛是微不足道的垃圾。
这一刻,邬东啸惊恐的叫声响起:不——!声音惊动了那个魔物一般的青年,轻描淡写地朝他看了一眼。
是东啸啊。
他随手丢出那颗已经干瘪的心脏。
邬东啸手忙脚乱地接住它,再抬头时,青年却好似轻烟一般,已经消失了。
为什么……
邬东啸难以置信地嘶吼:小叔叔!小叔叔——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天纵!但是,没有人回答他。
可能在千里之外,会有人发出一声轻笑。
】
方天奇的额头上冒出了密密麻麻的细汗。
他当初翻看这一章节的时候,注意力都在痛苦的主角身上。
方天纵的死因前后也就不到一千字,涉及到凶手的篇幅更少,他一目十行,没有细品。
穿越到书里以后,他关注的也始终都是主角。
直到这一刻
。
那些脑中模糊的文字,忽然变得清晰起来,每一句描述,都让他汗毛竖立。
并不是段评中被随意刷屏、高赞的“注意这个人物!前方高能!”
、“出现了!疯批乐子人!、小叔叔来了!小叔叔没了!小叔叔又来了!。
也不是印象浅薄的、每本男频小说都会设计的boss。
而是真切存在于眼前的、竟然发现了他穿书秘密的、能轻易将他抓住的强者。
方天奇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终于明白了“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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