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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第4页)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纪容辅,才知道自己错过他多少年。

看来卢逸岚的自信也不是凭空来的,那时候的她也很漂亮,女孩子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有一种类似宝石的光泽,皮肤、牙齿,花瓣一样的唇,那种光彩是能穿透时间的。

我那时候应该十八岁,十八岁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忽然兴起,翻墙回来找自己当年的照,结果一搜就搜到我粉丝整理出来的一个合集。

五官是我的五官,然而每一张照片中的神色却都宛如陌生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看自己十九岁的照片都是这样,还是只有我活成了另外一个人。

有一张照片是在等演出的间隙拍的,后台人很多,文欣,元睿,我,林小白,还有陆宴季洛家,陆宴坐着,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

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

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

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处流浪,追逐水草丰美的地方。

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

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

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快》,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

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

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子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吹日晒,成了美国西部片里的硬汉,像坚果一样。

我就不行,我有点像个浆果,薄皮裹着一包水,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口子,整个人变得蓬头垢面歪瓜裂枣,不成人样。

元睿的脸吹红了配大胡子很豪气,我的脸一红,再皲裂了,就有点像山区里拖着鼻涕的留守儿童。

所以我年年往这跑,年年躲在帐篷里,连马都不会骑。

元睿现在都住蒙古包,与世隔绝,手机形同虚设,我在市里直接找到他开琴行的乐队成员贺山,让他开车送我过去。

贺山一眼就认出我背的琴盒是哪把吉他,但是他们这讲究互赠礼物,所以一直在跟我夸他的一套扁鼓,大概是希望我跟他互换。

越野车开出了黄峰市,外面是大片绵延草原,一条河蜿蜒着消失在地平线上,开着开着,路就不清晰了。

路边偶尔有大片牛羊,握着鞭子的白胡子牧人穿着翻羊皮袄,带着帽子,一脸茫然地看着车开过。

贺山的手机响了一声,是在提醒没有信号了。

“你们上个月在黄峰音乐会上的表演怎么样?”

我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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