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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活人是比不上死人的吗?叶蓁那个小贱人还活着的时候,她怎么没看到他对她这么上心啊?现在那人都死了,他日日守在她坟前又有什么用?
叶诗在凌封身后表情扭曲的站了很长时间,才幽幽的冷笑了一声,将厌恶的眼神从叶蓁的墓碑上收了回来,换上一副哀怨又可怜的表情,走到凌封身边,挽着他的胳膊抱怨道:“封,你最近来看姐姐的次数越来越多了,难道你对我的爱,已经比不过你对姐姐的愧疚了吗?”
“你应该知道,我对你早已经没有爱了,我对叶蓁……也不是愧疚,认清自己的身份,别强求不属于你的东西,想太多对你没好处。”
叶诗的胳膊刚一缠上来,凌封就面无表情的推开了她的手。
自从认清自己对叶蓁的心之后,凌封就再也没有亲近过叶诗,他之所以到现在都还把叶诗留在身边,不过是因为叶诗身体里面有叶蓁的肾而已。
说来实在嘲讽,叶诗身体里的那颗肾,还是他逼着叶蓁捐出来的,可是现在那颗肾却成了叶蓁曾经活在这个世上最后的证据。
想到他让叶蓁给叶诗捐肾的混账事,凌封看着叶诗的眼神就又冷了几分,沉默了一会儿,他索性不理叶诗,自己转身离开了。
这还是凌封第一次这么直接的无视叶诗,看着凌封就这么走了,叶诗恨的快把牙都咬碎了,脸色发黑的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一跺脚追了上去。
之后几天,叶诗过的一直不太好,不管她怎么讨好凌封,凌封对她都没有好脸色。
和她不同的是,叶蓁这段时间过的但是不错,夜风是个温柔风趣的恋人,有他在身边,叶蓁想不开心都难。
不过,人开心久了,总是要面对一些烦心事的。
比如此刻,叶蓁的心情就很是不好。
“你跟我说……叶诗是你觉得最适合做我新剧女主角的人?”
看着小助理递过来的叶诗打照片,叶蓁不仅没有伸手去接,还微微的皱起了眉头,“我听说她风评不好,有报道说她耍大牌。”
她这样的表情已经是生气的前兆了,可惜,她的助理并没有发现。
“老板,你别听那些娱乐新闻瞎胡说,我是叶诗的粉丝,叶诗性格很好的,性格不好的是她的那个经纪人,耍大牌的也是她的经纪人,那个经纪人是公认的人渣,是他拖累了叶诗,如果没有她,叶诗早就是国际一线明星了。”
“如果叶诗那样的贱人都能成为国际一线明星,那老天也真是不开眼。”
见自己都已经给助理机会了,她还在自己面前喋喋不休的说叶诗,叶蓁猛的站起来,将助理拿过来的叶诗的照片夺过来撕成碎片,拍着桌子怒吼道,“你给我听着,我身边不准有喜欢那个恶毒的女人的人,你要喜欢她,你现在就给我滚,你被开除了,听到没有。”
“老板,你……你怎么了?”
平时叶蓁一直表现的很好说话,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愤怒过,她的助理一下子被她吓的话都不敢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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