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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别忘了,这里面可是有一头白眼狼啊。”
郑浩天的眼眸一亮,他久居熊狼山下,当然听说过白眼狼的传说。
在熊狼山中,有两种生物无疑是最为强大的。
熊和狼,他们是这里真正的霸主。
在熊类之中,狂暴熊王无疑站在了所有生物的巅峰,只要它们开始发狂,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敌人,都唯有转身逃遁的命。
而除了狂暴熊王之外,就属白眼狼王最为著名了。
白眼狼王最大的特点就是智慧极高,它们是狼群中真正的王者。
在它们的指挥之下,能够让同等的狼群发挥出翻倍,甚至于是更为强大的力量。
虽然在个体实力上,白眼狼王并不强大,但是入山的猎人们宁肯遇到狂暴熊王,也不愿意与白眼狼王打交道。
遇到了熊王,只要分散逃遁,多少还是有着一些生还的希望。
但若是遇到了白眼狼王,那么在这只通灵的畜生指挥下,只怕很难逃脱狼吻了。
这一次郑浩天的突然爆发,将狼群和白眼狼王全灭,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同样的,白眼狼王之皮在城市中绝对可以卖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天价,单单这一张完整的狼皮,其价值就已经足以超过三十多头黑熊了。
林廷犹豫了一下,突地道:“威华,浩天,今天发生的事情除了余叔之外,不要向任何人提及。”
余威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郑浩天的眼中则是闪过了一丝感激之色。
他先前的怯弱和后来的疯狂,都是不正常的表现,怯弱会让人笑话和歧视,疯狂会让人害怕和恐惧,甚至于是不敢与他相处。
所以,林廷的提议自然是让他彻底的安心了。
就像是没有看到郑浩天感激的目光似的,林廷缓声道:“白眼狼王和狂暴熊王都是山中霸主,但是想要打到它们却是千难万难。
若是让其它村子知道我们的手上有白眼狼王皮,一定会眼红的。”
郑浩天微怔,他的心中莫名的涌出了一股暖流。
林廷虽然找了一个很不错的借口,但他的心思自己又怎会不明白呢。
“浩天,你休息一会,我们去将这些狼尸处理了。”
林廷拍了一下伙伴,站了起来。
郑浩天道:“我也去。”
他动了一下,想要站起来帮忙,但是身体一软,却是浑身疼痛难当,龇牙咧嘴的难受之极。
林廷连忙道:“胡闹,你给我坐着别动。”
郑浩天苦笑一声,唯有乖乖的点着头,看着两个伙伴整理这些巨狼的尸首。
只是,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郑浩天的心中就像是揣着一个火炉子般,暖洋洋的十分舒适,就连身上的疲惫和疼痛似乎也不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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